兩岸繼承-繼承台公務員撫卹金 ‎

兩岸繼承

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 – 兩岸繼承

【案件類型】

繼承案件

【案件概述】

劉老先生為早年隨國軍播遷來台之榮民,來台之前於大陸地區原有婚配,並生有一子劉先生,來台之後當了員警,並住在屏東縣潮州鎮,期間與大陸兒子有書信往來,也曾回大陸探親,後劉老先生於民國98年1月亡故,兒子劉先生便前來我處委託黃律師辦理請領公務員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及一次撫慰金事宜。

【最終結果】

劉先生最終請領到父親的撫卹金及撫慰金,此案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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