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辦17年前假結婚案 3死2在陸都已過追訴期

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日前移送黃男、呂女等6名被告,民國92年間以假結婚方式來台,認涉犯兩岸關係條例,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但檢察官偵辦發現,黃等3男已死亡多年,呂等3女已過追訴期,專勤隊發動偵查都已逾法定追訴期,都予不起訴處分。

嘉義縣專勤隊說明,近期偵辦案件發現,民國93年開始時施面談制度前,許多大陸地區人民透過人頭仲介與國人假結婚方式來臺打工賺錢,這些被懷疑假結婚行為人,無論是否在法律追溯期間,希望透過司法偵審,來註銷、釐清尚存婚姻關係,因此立案移送。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日前接到嘉義縣專勤隊移送書,指黃、黃、蘇姓等3名男姓,和呂女,涉嫌於民國92年到大陸地區福建省,由呂女和陸籍薛男,蘇男和陸籍鄭女辦理假結婚,再以探親方式申請來台,6人涉犯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及兩岸條例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
但檢察官偵辦發現,蘇姓男子民國94年就已死亡,另2黃男也於103、106年死亡,薛男、鄭女都已返回大陸,另本案追訴期為10年專勤隊去年12月才約談呂姓女子做筆錄,發動偵查時已超過法定追訴權有效時間,依法不得追訴,予不起訴處分。【新聞來源:聯合報/卜敏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