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涉嫌網絡犯罪(含利用網絡和利用電信實施的犯罪及其上下游關聯犯罪)14.2萬人,同比上升47.9%。
統計顯示,傳統犯罪加速向網絡空間蔓延,特別是利用網絡實施的詐騙和賭博犯罪持續高發,2020年已占網絡犯罪總數的64.4%。隨機詐騙與精准詐騙相互交織,冒充公檢法人員詐騙、交友詐騙、退款詐騙、信用卡貸款提額詐騙、刷單詐騙等較為突出。為賭博網站“洗白”資金的“跑分平台”、非法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流氓軟件”、擾亂網絡市場秩序的“惡意刷單”等案件層出不窮。
公民個人信息成為網絡犯罪中的關鍵要素。數據顯示,有近四分之一的網絡詐騙是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精准出手”,有針對性實施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已成為網絡犯罪黑灰產業的關鍵環節。2020年,檢察機關依法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6033人。
檢察機關還根據部分案件梳理出了網絡犯罪較為固定的犯罪利益鏈條:上游為犯罪團夥提供技術工具、收集個人信息等;中游實施詐騙或開設賭場等網絡犯罪;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資金。
根據統計情況,網絡犯罪集團化、跨境化特征凸顯,犯罪主體呈現低年齡、低學歷、低收入的“三低”趨勢,老年人與年輕人更易成為受害對象。
在懲治網絡犯罪方面,最高檢去年成立了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研究指導組,統籌協調做好深化打擊治理網絡犯罪各項工作,全面加強懲治網絡犯罪的研究和指導。同時,最高檢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第六號檢察建議,圍繞網絡黑灰產業鏈條整治、APP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等問題,提出治理建議等。各地檢察機關對網絡犯罪保持嚴懲態勢,持續加大懲治力度,不斷加強與各相關方的協作配合,著力推動源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