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兩部法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文從72條增至132條,增加了1萬多字,其中擴增了“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等內容,新增了“政府保護”和“網絡保護”專章。
如何讓未成年人得到優先、特殊的保護,如何防治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對於社會關注的熱點,新法均明確了應對措施。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江蘇此前有哪些率先探索?新法實施將帶來哪些改變?“落地生根”還存在哪些難點?記者近日展開調查。
為人父母者,做好功課再“上崗”
最新出爐的數據,讓南京市拉薩路小學副校長吳芸深感驚訝——該校2018年打造的“家長成長學院”運營至今,心理輔導課程參與率達274%,家教雲課堂參與率更是高達515%,這相當於平均每堂課都被重複學習了5次以上。“這說明,家庭教育越來越成為家長們的強烈關切。”吳芸說。
作為家庭教育主陣地之一的家長學校,已在我省率先推行多年。而家長學校強調家庭應承擔起未成年人主要培養責任的立意,正與新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不謀而合”。新法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政府保護”等多個章節強調了家庭教育,其中第82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鼓勵和支持有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把家庭教育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就意味著孩子從出生到成年的過程中,將有多方陸續介入,為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研究員陳愛武說。
實際上,早在2019年我省就頒布了《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對家庭、政府、學校、社會等多方職責予以厘清和明確。陳愛武認為,家庭教育是一個多層次的體系化工程,除了帶動多方參與外,還要做好頂層設計。“家庭教育其實和學生教育一樣,具體要開展哪些課程,同樣需要出台兼具科學性和普適性的教學大綱。”
如果“問題孩子”已經涉罪,并且是父母“不合格”導致,由司法機關主導的親職教育就會被放在突出地位。
17歲的安安(化名)輟學在常州打工期間,認識了一位技工學校的老師。老師勸她去讀書,她卻以身體生病為由,從老師那裡騙了1.3萬餘元,全部花在直播平台上。“我們在調查評估後發現,安安的父母都在老家鹽城,平時對她不管不顧,導致安安最終走上歧途。”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尹媛說。該院對安安的父母進行了為期6個月的親職教育,包括閱讀相關書籍、學習溝通技巧、開展心理輔導等。
過去面對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司法機關更多的是規勸和訓誡,但因為缺乏教育指導,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實行強制親職教育,江蘇先行探索。
去年,省檢察院和省婦聯下發《關於聯合開展親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到指定機構報到,接受親職教育。此次實施的新法同樣規定,司法機關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還一億多“小網民”清朗空間
在APP上打卡學習、在網站上下載學習資料……如今,網絡學習成了“剛需”。此次修法的一大亮點——專設“網絡保護”章節。
從事金融工作的張霏霏告訴記者,上初二的兒子曾使用過一款作文素材軟件。在軟件的“作文素材分享區”中,竟然夾雜著一些低俗內容。她認為平台是故意利用不良信息吸引青少年關注,以達到吸引流量的目的。她告訴記者,兒子的同學中有一部分人喜歡使用網絡社交軟件。
記者登錄一款社交軟件發現,雖然軟件提醒年齡需要達到18周歲及以上才能使用,但只要隨意輸入出生年月日即可登錄。該軟件設立了青少年模式,在該模式下屏蔽了部分功能,但青少年模式可自行選擇。這意味著,未成年人隨意輸入個人信息,不選擇青少年模式,就可進入和成年人一樣的交友、直播等模塊查看。
這樣的社交平台會給未成年人帶來什麼影響?宜興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副主任陳瑩給記者講述了一個案例。小學生李藝(化名)在某網絡游戲APP上打游戲時,認識了一位自稱叫王強(化名)的人。兩人一起玩游戲到夜深人靜時,王強引誘李藝拍攝隱私部位供其觀看,并威脅如不滿足其要求,就用別人的不雅照片冒充李藝。李藝經不住威逼利誘,多次在游戲社交平台上將自己隱私部位照片發給王強。不久,李藝母親發現女兒手機裡存有大量身體私密部位照片,立即報警。法院最終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王強有期徒刑1年6個月。
“過去,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不少都是同學和周圍熟人作案,現在很多人都是通過網絡認識交友後作案。此次修法填補了網絡保護的空白,今後在辦理類似案件時,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陳瑩說,網絡保護專章首次將預防性侵害、性騷擾寫入,還提出加大治理有害信息、提高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等新規,讓保護未成年人落到實處。
她同時坦言,網絡未實行實名認證是目前保護未成年人網絡性侵的難點。在強奸等罪責的認定上,年齡是條“硬杠杠”。如果網絡沒有實名認證,在辦案追責上就增加了難度。比如,受害人未滿14周歲,但在網絡上虛報了年齡導致性侵時,犯罪嫌疑人表示對其真實年齡不知,執法就增加了難度,需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取證來判案。她希望盡快實行網絡實名認證制,為未成年人提供一個清爽的網絡空間。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狄小華說,兩部涉未成年人法律構建起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等六大保護體系,但只有網絡保護不是從主體的角度定義的。因為網絡沒有邊界,這項保護需要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等各方協同才能够實現。
保護未成年人沒有旁觀者
親生父母逼迫孩子洗衣服、倒馬桶,動輒打罵,最終在母親的毆打中,孩子的生命永遠地停在7歲。“這場悲劇本可避免。”每次想起這個案子,承辦法官、常熟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法官徐暢就痛心不已。“公安偵查後發現,周邊的鄰居、學校的老師同學都曾看見孩子臉上和身上的傷痕。”徐暢說,當時哪怕有一個人選擇發聲,也不至於釀成悲劇。
相較而言,12歲的果果就幸運一些。“江陰市婦幼保健院的接診醫生發現她情緒低落,醫學診斷也指向她遭受性侵,醫生安撫好果果和家長的情緒後,馬上固定證據,及時報告衛生主管部門、主動報案。”江陰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副主任張濤介紹。
據省檢察院統計,強制報告制度先行探索1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共接到婦聯、教育局、醫院等單位和個人移送的強制報告綫索276件,成案100件,綫索涉及性侵害、遺棄、虐待、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
“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案件如果發現不及時,人證、物證會難以固定,不利於案件偵破。”張濤說,強制報告制度有助於拓寬綫索來源,有效解決取證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將案件拉入良性循環軌道中。
“中國傳統教養觀念上將打罵孩子當作家務事,以為外人不應插手。”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學前教育學博士生張克明認為,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強制報告制度,這本身就是亮點。強制報告制度出台後,見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時要不要發聲,不再是該不該“管閑事”的社會問題,報告行為變成法律規定的義務。
“強制報告還明確了‘由誰報告’‘向誰報告’等問題。”張克明認為,立法機關在“讓法律落地行走”上下了很大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