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紅嬋等被搶注商標,用法律制止投機

全紅嬋等被搶注商標,用法律制止投機

東京奧運會賽場上,14歲的跳水小花全紅嬋一躍成名,國人紛紛表示贊美、祝福,一些居心叵測者卻動起“歪腦筋”。據媒體報道,目前共計有18個“全紅嬋”商標正在注册申請中,而“紅嬋”“金紅嬋”等打擦邊球的“李鬼行為”達到了近百個。楊倩、陳夢、蘇炳添等也成為商標搶注的對象。

  商標搶注,商家付出的成本無非就是動動手指,運動員卻面臨著姓名權甚至名譽權受到侵害的威脅,一旦商家產品或者經營出現問題,他們還有可能遭遇飛來橫“鍋”。對此,中國奧委會官網專門作出回應,“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或其他侵犯運動員姓名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注册申請”。這番聲明,為惡意“碰瓷”行為劃清了底綫與准繩。

  從雷神山、火神山、鐘南山,到丁真,再到陳祥榕,層出不窮的商家以名人為抓手,用熱度做投機,企圖鑽規則的空子,不僅侵害當事人權益,更褻瀆了這些名字背後蘊含的精神,傷害公衆感情,拉低社會的價值底綫。

全紅嬋等被搶注商標,用法律制止投機

  對此,有不少商家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即使注册申請不通過也沒有什麼損失,卻全然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碰法律紅綫。我國《商標法》《民法總則》《反不正當競爭法》《侵權責任法》等均對擅用他人姓名、帶有欺騙性與誤導性、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等商標注册行為做出了明令禁止。今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的《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中,明確“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衆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的”行為屬於嚴厲打擊對象。

  不僅法律層面有明確規定,去年3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也依法對涉嫌違法的多家商標申請人、商標代理機構、相關代理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立案查處與頂格罰款。這是對於商標惡意搶注新趨勢的積極應對,彰顯了越來越大的打擊力度。

  因此,面對層出不窮的搶注商標蹭熱度行為,相關部門的管理一定要硬起來,必須露頭就打、重拳出擊,凝聚齊抓共管的合力,消滅僥幸心理,將那些惡意侵權行為扼殺於搖籃中。此外,無論對於商業機構還是個人,都要反思這類蹭熱度的流氓行徑,尊重法律,尊重被搶注商標者的個人權益。唯有如此,才能還市場經濟一片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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