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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致傑

據光明網報道,去年11月28日,上海,荀某勸阻王某不當停車時發生爭吵,王某被路人勸回屋後,心臟病發作猝死。其親屬將吵架對象訴至法院,索賠90萬餘元。近日法院判決,被告不應對該男子的死亡承擔侵權責任,王某生前患有心臟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緒的情況下,誘發心臟病不幸死亡。從時間上看,被告的勸阻行為與王某的死亡後果是先後發生的,但兩者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且王某停車確實阻礙通行,被告勸阻發生口角,但時間很短,未肢體衝突,故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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