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无止境 踔厉前行|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挂牌八周年回顾

优无止境 踔厉前行|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挂牌八周年回顾

2014年6月20日,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挂牌成立。八年来,涉台检察室在各级党委、政府、上级院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立足职能,充分发挥独特的地域人文优势和司法业务优势,在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增进两岸民生福祉和提升司法交流互助质效上,主动作为、倾心用力,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涉台检察工作品牌,赢得台胞台企及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完善集中管辖制度

开创涉台检察工作新格局

海沧区检察院早在2012年开始先行先试,实行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设立全国首个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涉台检察室,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涉台案件,实行专人办理的“捕诉监防一体化”高效专业化办案机制,有效促进了全市涉台案件办案尺度统一化、执法专业化、程序规范化。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刑民行三领域法律监督一体化融合。

刑事检察依法履职护权益

严厉打击涉台刑事犯罪

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涉台刑事案件

八年来共办理各类涉台案件400余件

在抓好刑事办案质效同时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保障台湾地区当事人享有平等合法权益

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

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

01

全省首创涉台检察帮教机制

在台企设立检察帮教基地,由基地的台胞台商协助帮教管护被不起诉及非羁押诉讼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防止和避免重新违法犯罪,有效保障其获得更广泛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及缓刑的待遇,填补了该类人员帮教管护的空白,完善了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目前,已有4人接受帮教。

02

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在海沧区司法局挂牌成立驻涉台社区社矫中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室,派驻检察官定期开展巡回检察,联合出台加强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台企设立社区矫正帮教基地,协助为台湾居民身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缓刑后提供社区矫正帮教等司法保障,形成涉台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犯罪嫌疑人庄某某虽罪行不重符合缓刑条件,但属“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监管条件难以落实,经厦门台企协会协助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并在涉台社区矫正帮教基地的安置庄某某,使庄某某得以适用缓刑,该案被收入最高检涉台典型案例。

03

持续推动

涉台案件公开审查机制长效化

邀请台胞台商代表参与涉台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宣布等案件审查程序,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推动台胞依法有序参与检察工作,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目前已累计进行公开审查20余件次。

04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

致力于为台胞台企维护稳定的生活、营商环境,减轻办案对台胞正常工作、台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依法对3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5人因情节轻微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对2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对75人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彰显司法温度。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

全面履职

 

01

构建民事、行政检察

与审判执行工作协作机制

强化和调整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出台办理涉台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相关意见。与区法院构建涉台民事行政检察与审判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效果。

02

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台公益诉讼观察员实施办法,聘任十名台胞为公益诉讼观察员,让台胞充分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工作中,提高对大陆司法的认同感。

03

开展对涉台文化遗产的

专项保护活动

为充分发挥海沧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区位资源优势,根据上级院关于加强涉台古建筑、古遗址保护的指示精神,开展海沧区涉台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多次探访、巡查海沧区涉台文物以及非遗项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监督管理保护责任,提高全民共同保护意识。

促成相关行政部门、青礁颜氏宗亲会对涉台文物青礁颜慥墓周边进行建设升级,使其和现有的青礁开漳堂、开台文化公园、慈济宫等一体化,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04

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

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跨境寄递业务和安全生产工作。

1

联合邮政、海关,召集从事跨境寄递业务的6家企业代表,召开防范跨境寄递安全风险主题座谈会,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2

向厦门台企协会抄送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并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向全市台企推送,宣传解读文件精神,有效提高台企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涉台检察室着力履行和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秉持“同等待遇、平等保护”的工作理念,创新系列举措,打出“组合拳”,全面优化台企营商环境,为台企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01

建立独具特色的涉台检察联络机制

2012年起,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构建1个涉台检察服务站、7个涉台检察联络室,分五批聘请20名有影响力、能够积极发挥沟通联系作用的台胞代表作为联络员,有效增进检察工作与台胞台企的沟通联络,增强涉台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形成具有引领效果的、较为完善的涉台检察联络服务机制。

2020年,福建厦门检察机关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联络员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中。

02

推动辖区涉台检察服务全覆盖、网格化

一是出台辖区台企包联服务方案,实现涉台联络机制细化和升级,将辖区内规上台企分配至全院检察官,建立“一对一”的职责明确、管理精细、常态化的涉台服务工作机制,实现由单一部门服务向全院联动服务转化;

二是与辖区4个街道加强检政合作,就开展涉台法治服务达成合作意向,让涉台检察服务向基层延伸。从而形成全覆盖、网格化新格局,全方位提升涉台检察服务的质效。

03

开通全国首条具有闽南特色的

涉台检察双语服务热线

为全市台胞台企提供24小时的语音播报和人工服务双重服务,安排具有丰富涉台检察工作经验、精通闽南语的检察官提供人工接听和解答,丰富涉台服务渠道,让台胞台企足不出户便可获得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

04

开设“涉台检察法治e站”

将自贸区内设立的涉台检察联络室升级为“涉台检察法治e站”,打造倾听台胞台企声音、解决其司法困难的线上线下并行的第一场所。“法治e站”既是台胞台企能近距离与检察官交流沟通的法治驿站,又是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为企业安心发展、放心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检校合作

加强涉台法学理论研究和涉台人才交流培养

同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签署《检校合作备忘录》,以“为民司法”为宗旨,以打造优质法治产品为目标,本着互助共赢、互补共享、协同共进原则深入合作。

紧紧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等检察实务热点,开展常态化交流互动,运用自身优势整合有效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协作。通过联合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打造精品案例,创作两岸文化学术成果;通过建立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培养涉台法律人才,助力海检点亮涉台检察服务品牌。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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