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糾紛”+“商會調解” 多方聯動助力台企營商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涉台糾紛”+“商會調解”

多方聯動助力台企營商

鐘樓法院

新春伊始,鐘樓法院立案庭就收到了一位台灣同胞遞交的起訴材料,工作人員閱看後發現是其開辦的企業與鍾樓轄區的某企業因業務往來發生了買賣合同糾紛,原告台商企業要求被告支付相關費用50餘萬元。

大陸法律商會調解

為依法有效化解該起涉台矛盾糾紛,維護台胞、台商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訴前調解的作用和優勢,立案庭工作人員徵得當事人同意後隨即將該案訴前分流調解。

鑑於本案原告系台商開辦企業,其與被告的糾紛類型為商事糾紛,立案庭主動對接市區兩級台辦,同時邀請商會調解員參與訴前調解,借助專業力量共同調處該起涉台商事糾紛。

商會調解

 

市台辦台商服務處處長汪浩表示,法院與台辦的聯動對接,能有效推動涉台糾紛得到妥善化解,不僅惠及台企、台胞,對吸引更多的外商來常投資也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下一步,鐘樓法院將緊緊圍繞建設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目標,不斷完善全領域覆蓋、全流程管理、全方位服務的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積極行動、主動對接,不斷暢通商事糾紛化解渠道,切實回應包括台商在內的各類商事主體高效便捷、智慧精準的司法需求。

供稿:立案庭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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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台办:努力推动对台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台办:努力推动对台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

中國台灣網2月17日訊近日,雲南省委台辦主任鄧恒源與省委台辦法律顧問、省政協委員、民革雲南委常務委員、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洪素恆座談。

鄧恒源指出,雲南省委台辦要充分依托和發揮法律顧問的優勢與作用,進一步提高法律顧問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常態化水平,全面加強法治台辦建設,努力推動對台工作沿著法治軌道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強涉台法治教育。

堅持每半年開展一次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邀請法律顧問或有關專家、領導集中授課,推動台辦幹部職工廣泛學習涉台法律知識,築牢法治信仰,強化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增強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推動對台工作的本領。建立台辦領導幹部學法清單制度,督促領導幹部發揮“領頭雁”作用,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學法懂法,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層,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辦蔚然成風。會同省高院、省檢察院、法律顧問等單位,精心謀劃送法律政策進台胞台企活動,幫助、支持在滇台胞台企熟悉大陸有關政策法規,守法經營,依法維權,合理訴求,在廣大台胞台企中積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二是全面防範法律風險。

要增強風險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做好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重大決策、重要管理事項決策之前,要充分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建議,全面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從起點上杜絕風險隱患,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要嚴格合同的審核,台辦開展重大項目、重大活動需要簽訂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在報辦領導審批或辦務會審議前,一律提交法律顧問對合同主體、內容、履約方式、風險承擔、履行程序等事項把關,出具法律意見,確保及時發現和封堵法律風險。要加強台辦內控制度建設,請法律顧問協助做好內控制度的廢、改、立工作,加大規章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分析評估和修訂完善,確保制度合法合規、執行落實嚴格,推進機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三是依法維護台胞正當權益。

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堅持情理法相交融,認真處理台胞台企投訴求助案件,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依法按政策解決台胞合理訴求,切實築牢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的最後一道防線,讓台胞台企從每一起投訴求助中感受到關心關愛和公平正義,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要完善法律顧問“坐班”制度,更好地為台胞台企和台辦幹部職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投訴法規處幹部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與培訓,重點學習掌握與台胞權益保障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爭做依法維權、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行家里手。人事部門要落實有關要求,把配備公職律師納入台辦幹部錄用計劃。

 

四是用好涉台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成果。

要全面學習貫徹《雲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認真對照條例各項規定和要求,對《雲南省保護和促進台灣同胞投資條例(草案)》調研起草中形成的成果逐一進行比對、分析,篩選出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沒有涵蓋,有特色、有價值,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部分,進一步豐富完善,力爭轉化為優化我省涉台營商環境、促進和吸引台商來滇投資的具體措施。(中國台灣網、雲南省台辦聯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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