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是某跨國集團的CEO,多次獲得兩岸各式國家級獎項,於台灣(X奇公司)、大陸(XXX公司)、澳州、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均設有營業據點並交叉持股,林CEO同時持有兩岸多項專利產品,大陸XXX公司於2019年5月聘任我處為「常年法律顧問」,因集團使用之產品涉及“專利侵權”,遂被訴至台灣智慧財產法院,請求台幣150萬元賠償。
林CEO基於對我處的信任,故仍委託我處協處本案,而黃致傑律師因熟稔兩岸司法界,很快的便找到相應的專項律師,在親自召開案件會議後,定調“答辯方向",也親自蒞庭準備程序及辯論程序,最終,成功說服承審法官認同我方的答辯理由,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林CEO對我處提供的法律服務甚為滿意,並強調繼續聘任我處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跨國企業的法律利益。
近年來,因為台灣政府的“南向政策",有許多企業為了市場導向而選擇跨國經營(行銷),但因"法域"的不同,往往造成實體法上的衝突或訴訟程序的困難,故應選擇多方位的法律顧問。而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係少數的台灣籍大陸律師,專長於兩岸各類案件及跨國(境)法律事務,故「委託汎理,安心合理」,才是您企業經營最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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