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刑案

 

 

Q什麼是台籍大陸律師?

是指具有中華民國籍的台灣人,依照大陸司法部的規定報考並通過司法考試,且完成實習一年而取得大陸執業律師資格的人。我處黃致傑律師是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法學知識淵博、27年辦案經驗豐富的「台籍大陸律師」。

 

 

Q委託大陸律師在大陸辦案和在台灣委託台灣律師辦案有什麼不同?

在台灣委託台灣案件可以直接委託台灣律師個人,在大陸委託大陸案件則必須委託律師事務所(非訴除外),由律所指派律師負責辦理(一般均為接案律師),所以委託大陸案件都必須由委託人與律所直接簽立「委托合同」,而非委託大陸律師個人。

 

 

Q台籍大陸律師是否不能接辦大陸刑案?

當然不是,因為案件必需委託大陸的律師事務所,而台籍大陸律師依法參與律所案件;透過台籍大陸律師委託所屬的律所刑事案件,係由台籍大陸律師偕同受任律師(大陸籍)主導辦案,意即至少有二位律師,將針對案情過程、法律關係、犯嫌說明的內容、法條搜集分析等等有利於犯嫌的法律預判(除了具名接案、探監、出庭辯護外),之後再由台籍大陸律師向家屬轉述合法的會見內容,並且徵詢家屬與犯嫌關於"無罪辯護"、"罪輕辯護"或"認罪認罰"的案件方向。所以大陸刑案找「台籍大陸律師」才是既直接又迅速的"雙重保障"。

 

 

Q為什麼涉大陸案件要找「台籍大陸律師」?

兩岸法律規定諸多不同,台籍人士了解台灣現況,溝通容易、長駐台灣、隨時可以提供大陸法律協助;大陸律師通過大陸國家司法考試,有完整的大陸法學知識、長期且豐富的實務辦案經驗,且受大陸律師法規範,委託案件,「專業、經驗、負責、效率」,看得到,找得到,絕非坊間仲介掮客能比較。

 

 

Q台灣行政院陸委會的「台商張老師」是否可以接辦大陸的民、刑案件?

不可以,只有大陸律師可以辦理大陸民、刑案件,「台商張老師」協助大陸台商功不可没,但是擔任「台商張老師」並不要求必須具有律師資格,若是涉及大陸民事、刑事案件,除非台商張老師本身具有大陸律師資格,否則也只能"轉介"至大陸律所辦理案件。然而如果該台商張老師僅僅只是所謂兩岸聯合顧問公司的負責人(甚至不具有專業法律知識背景,也不具有長年的兩岸法律事務工作經驗),如何能夠向台灣同胞提供法律問題的諮詢?甚或是在大陸地區提供法律專業服務?

 

 

Q台籍大陸律師在大陸辦案有什麼優勢?

例如台灣Y小姐與大陸X先生結緍並育有2子,在大陸訴訟離婚時按兩岸的司法慣例大多都會判決各擁有1子的監護權;台籍大陸律師深諳台灣社會福利、健保制度、教育等優勢,再再皆更有利於子女的成長,台籍大陸律師又了解大陸多如牛毛的司法解釋,也就較容易爭取到相關人士(法官、陪審員等等)認同應交與Y小姐2子的監護權了。(詳如官網案例 – 台灣青島跨海離婚案 )

 

 

Q兩岸有「司法互助協議」,當地律師在執行上有什麼困難?

台籍大陸律師知悉兩岸規定,所以會請求當地法院制作的調解書、裁定書或判決書必須符合兩岸個別的規定,方可申請相對方法院裁定認可,避免己方的法律文書不被相對方法院認可,造成「案結事未了」。白費委託人的司法程序。

 

 

 

~黃致傑律師提醒您~

你委託的律師你見過嗎?你知道他的學、經歷嗎?你知道他的法學素養嗎?你相信仲介掮客轉述的內容嗎?委託大陸案件建議要看清楚是否有法律學歷?又是否有律師資格?否則就是仲介掮客(或更有甚者的司法黃牛),所以,別上當,躭誤案件又氣急敗壞才後悔莫及。大陸案件找台籍大陸律師是最正確的選擇 !!!

「如果你的案件重要,你就不該選擇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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