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繼承面面觀(一)

確實不一樣的101%司法服務

確實不一樣的101%司法服務

——江蘇淮安經開區法院服務台商台胞工作紀實

本報記者 鄭衛平 本報通訊員 趙德剛 趙鳳鳳 張 煥

 

 

“在淮安,我們真切地感受到了101%的司法服務。台商在這裡可以放心投資、安心創業。”敏實集團董事會主席秦榮華在一次座談會上這樣說。

何謂“101%涉台司法服務”?江蘇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薛兵說,101%服務,意為與服務大陸居民、企業一樣,對台商台胞合法訴求不但要百分之百滿足,還要送一份超前超值的主動靠前司法服務,讓台商台胞有貼心暖心的親人感受。

為響應淮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為企業提供101%的超值服務,經開區法院推動成立全省首家涉台糾紛調處中心。從2021年9月17日中心成立以來,台商主動選擇調處中心解決糾紛450件,成功調解涉台糾紛416件。

 

訴訟服務立求立應

2022年7月18日中午,調處中心的電話響起。正在午休的書記員嚴蕊立即拿起電話接聽。

電話是離法院100多公里的一家台資企業法務人員打來的。該法務人員說,他們公司的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了,有好幾個合作方催收款項無法付款,現在資金周轉困難,請求法院幫助。

接到電話後,調處中心立即查詢聯繫承辦法官。原來該案是某縣法院移送到經開區法院的案件,原告要求被告某台企歸還設備、支付損失,併申請財產保全。某縣法院凍結被告賬戶後,發現被告是台企,故根據集中管轄規定將案件移送至經開區法院。

了解被告的經營困境後,承辦法官邵愛靜立即聯繫原告,引導原告在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從長遠角度考慮問題,與被告互諒互讓,最終原告同意置換保全措施。做通原告工作後,邵愛靜和法警冒雨驅車一個半小時,查封了被告的機械設備,准予就地保管,繼續使用,並現場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案件調解結案。

“從提出想法到置換保全到位,僅用十幾個小時,讓我們不但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溫度。”9月20日,在經開區法院召開的座談會上,該台企負責人發出感慨。

經開區法院副院長歐海鷗說,調處中心與市台商台胞服務中心通過“101服務平台”對接,台商台胞有司法需求,一鍵求助,沒有中間環節,法律諮詢、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等訴訟服務隨時響應。

在調處中心還設有一站式服務窗口,經開區法院專門配備工作人員對台商台胞的訴訟進行一對一的幫助。

一年以來,調處中心接到預約電話63次,辦理“即來即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事項48件次,共收到台商台企送來的錦旗16面。

 

調解聯動合心合力

走進位於淮安市東郊的某台資汽車公司展廳,一輛輛時尚的新能源汽車十分奪目;在廠區,一輛輛進出的供貨和出貨車川流不息。

“我們企業一年前可不是這樣,那時官司纏身,領導心力交瘁,職工人心惶惶。”該汽車公司副總經理薛小峰說。

據介紹,該汽車公司在2019年底準備大量投產時趕上疫情,部分零部件供應商不能按時供貨,缺一個零件汽車都沒法生產,沒車銷售就沒收入,導致供貨的廠家不能拿到貨款,引發合同糾紛,訴訟案件高達81件,多數原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經開區法院成立以院領導牽頭,以各承辦人為主要成員的巡迴審判台企聯絡站。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趕到該公司,研判後認為,如果機械辦理案件,企業很可能一蹶不振,要是打官司,企業也耗不起,最終對原、被告利益都是巨大傷害。

法官當即決定協調市台商台胞服務中心人員,首先展開調解。調解人員多次線上線下組織供應商和汽車公司負責人溝通,讓雙方更多地著眼未來,共克時艱。在徵得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將賬戶保全置換為對企業生產經營影響最小的土地廠房查封,保障企業正常運轉。最終,82%的案件調解結案。

調處中心堅持“和合無訟”理念,創新解紛體系,建立“隨案指導”與“專場培訓”機制,制定“一案一冊”調解手冊,為調解員提供工作指引。建立“聯席會辦”與“聯動調處”機制,定期會同台辦、營商辦,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多發、易發問題開展專題研討,聯合會辦,推進化解。建立“類案推送”和“示範調解”機制,對類案與批量案件,分別製作類案檢索報告,推送給雙方當事人,讓當事人對案件結果形成預判,提高調解成功率。

 

逐案剖析提質增效

“公平公正,非常高效!”這是某台資化工公司總經理江豐文對涉台專業審判合議庭的評價。

9月20日,在調處中心成立一周年活動現場,該公司向經開區法院贈送錦旗和水晶獎杯,錦旗上寫著“維護公平,捍衛正義”。

該公司對煤炭有大量需求,2021年9月初與某能源公司簽訂了購買4萬噸鍋爐用煙煤的合同,約定當月底交貨。能源公司將部分煤炭運抵該公司專用碼頭後,恰逢國內煤炭價格上漲,遂將煤炭運離並轉賣。

“沒有煤我們就得停工,停工一天損失就是上千萬,還涉及1400多人的就業。當時,我們公司上上下下都可謂心急如焚。”該公司副總經理周鳴告訴記者,“我們公司不得不以更高價格另行購買煤炭。”

2021年10月中旬,該公司起訴某能源公司,要求其賠償價差損失2000萬元。

經開區法院受理案件後,調解無果,迅速由涉台專業審判合議庭法官審理。承辦法官驅車上百里,多次走訪該公司,實地調查了解企業具體損失,有好幾次還是周末走訪。案件判決後,法官還持續關注案件的履行情況。目前,被告已經履行1700多萬元。

針對調解不成的涉台案件,法院成立專門合議庭,建立“合議—匯報”精審機制,逐案“解剖”“合議”,提高審判質效,進入訴訟程序的涉台案件平均審理天數38.42天。同時,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審慎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執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日前,由全國工商聯組織的萬家民企評營商環境對比分析報告出爐,淮安市的營商環境在江蘇位居第二。這對我們調處中心的工作是鼓勵,我們更要主動作為、靠前服務,用心用情服務好包括台商台胞在內的兩岸群眾。”薛兵如是說。

 

 

(責編:梁秋坪、馬昌)

分享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