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就學創業

大陸就學創業 – 你需要知道的事!!!

大陸就學創業 – 你需要知道的事 !!! – 大陸法律面面觀

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 | 大陸法律面面觀 – 大陸就學創業 – 你需要知道的事 !!!

自從兩岸開放探親及交流到現在已經30年,這期間兩岸的人民來往相當頻繁,許多台灣人就此成為兩岸的“空中飛人”。黃致傑律師也是其中之一。兩岸的交流頻繁固然是好事,但是畢竟兩岸分屬不同的政治體制,因而在法律制度上也存在相當的差異。

 

最近這幾年大陸連續出台了幾波的《惠台政策》,吸引為數不少的台灣年輕人到大陸就學、就業、創業、生活,黃律師特別挑選了一系列台灣人在大陸易犯或常犯的刑事罪名,提醒年輕人注意,為年輕人“護航保駕”。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依據大陸刑法第102條至第113條所列舉的罪名中,台灣人最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觸犯的罪名是“分裂國家罪(§103)、煽動分裂國家罪(§103)、顛覆國家政權罪(§105)、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105)、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107)。

 

黃律師特別提醒:

1、兩岸目前分屬兩個政治實體統治,而兩個政治實體所採行的政治體制並不相同,一個是披著三民主義外衣的資本主義,一個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也因為不同的政治體制,所以法律思想也存在相當程度的差異。

2、在從事律師職業的過程中,常發現有部分台灣民眾習慣以對台灣法律理解的角度與態度,去理解大陸法律。這點,多少存在著風險。因為台灣法律與大陸法律存在上述的差異,很容易出現理解錯誤而誤觸法網。

3、對於與台灣不同的生活習慣,基本上我們台灣民眾都會抱持著理解與尊重的態度。同樣的,對於與台灣不同的法律規定,也應該抱持著相同的態度。尤其是即將前往大陸就學、就業、創業、生活的年輕人。

 

影片連結網址: 台灣民眾在大陸易犯或常犯的罪名介紹與說明1

延伸閱讀: 黃致傑律師的法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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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就學創業 – 你需要知道的事!!!〉中有 2 則留言

  1. 黃致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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