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

依法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

據澎湃新聞報道。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法院”3月3日消息,當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依法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

  《解釋》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範圍,故意、情節嚴重的認定,計算基數、倍數的確定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解釋》旨在通過明晰裁判標準,指導各級法院準確適用懲罰性賠償,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解釋》的發布是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重要舉措,彰顯了人民法院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決心,對於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已於2021年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文章出處圖片出處
更多內容請關注 : 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粉絲專頁
延伸閱讀:依法糾錯強監督,完善違法審判責任追究

大陸律師,大陸遺產繼承,大陸法律諮詢,中國 知識產權,海關 知識產權,大陸法律顧問,大陸婚姻法律,大陸律師,知識產權是什麼

分享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