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

據新華社報道,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兒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規定,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納入全國性立法。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有多必要?兒童安全座椅普及還有多遠要走?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婦女兒童保護專家、法律專家及道路安全專家為我們答疑解惑。

兒童安全座椅是兒童乘車安全最有效保護手段

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等約束裝置是目前公認的保護兒童乘車安全的最有效手段。世界衛生組織《2018年道路安全全球現狀報告》顯示,兒童約束裝置對減少兒童乘員受傷和死亡非常有效,使用兒童約束裝置可以使死亡人數至少減少60%。在報告調研的175個國家中,有84個國家制定了兒童約束系統的國家立法。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機動車輛研究室主任周文輝說,乘車發生碰撞的瞬間,兒童受傷的部位可能是頭部、頸部這些比較脆弱的部位,而使用兒童專用安全帶或者兒童安全座椅,可以很好地把衝擊力分散到人的腰部、腿部等能承受很大衝擊力的部位上。

“雖然近幾年我國交通事故導致的兒童死亡率呈下降趨勢,但總量仍比較高。目前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較低,而且使用的持續性較差,這與家長的安全意識、法律約束、宣傳教育以及產品使用不便等多方面都有關係。”周文輝說。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兒童座椅主檢工程師徐哲提醒家長,乘車時一定不要讓孩子在沒有安全座椅的情況下直接坐在後排,不能懷抱著孩子乘車,尤其不能抱著孩子坐在副駕駛。

如何選擇兒童安全座椅?徐哲介紹,第一,要根據孩子的身高體重來選擇兒童座椅的規格;第二,要按照兒童座椅說明書或者標識正確安裝;第三,對於較小的兒童或嬰兒一定要使用後向安裝,這樣會更加安全;第四,要關注兒童座椅的質量,選購骨架和緩衝材料性能良好的兒童座椅;此外,側面防護裝置或坐墊等附加的防護裝置也非常重要。

從立法到執法,仍需進一步完善

我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配備兒童安全座椅使用了‘應當’的字眼,也就是說,它是一種強制性的義務,從根本上解決了法律依據的問題。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訂以及各地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細化起到示範引領作用和上位法的指導作用。”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朱征夫說。

專家指出,接下來,兒童安全座椅強制使用和兒童乘車安全制度還需有更為細致、更具備可操作的規定。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工青婦室處長王陽說,今年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中增加了兒童乘車安全的內容,對禁止兒童乘坐副駕駛和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等約束系統做出了更具體的規定,並規定了相應的罰則。如對於應當乘坐安全座椅的對象採用了140厘米的身高標準,相較於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齡標準,更科學、更便於操作。

據了解,目前上海、深圳、蘇州等地已經在地方性法規中對兒童乘車安全及安全座椅的使用作出了相應規定。“在推動地方條例修改完善的過程中,希望既能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又要結合各地實際有所創新。”王陽說。

預防兒童交通傷害需綜合施策、多管齊下

專家表示,預防兒童道路交通傷害,需要多部門合作,整合資源、綜合施策、多管齊下。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一級巡視員宋文珍說,我國正在編制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中專門增設了兒童安全領域的內容,提出降低兒童交通傷害死亡率,推廣使用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從政策層面推進兒童乘車傷害預防。

宋文珍強調,對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的預防和控制,安全座椅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還需要包括家長監護、學校教育、交管部門對道路交通設施的管理及對駕駛員的教育引導、事故急救系統和應急處置等在內的多部門、全方位的配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指出,兒童安全座椅要加強質量監管,如果有企業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懲罰力度,保障兒童安全座椅在關鍵的時候確實能夠發揮作用,努力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保障兒童的生命健康權。

 

資料來源:http://hk.crntt.com/doc/1061/0/2/9/106102999.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6102999&mdate=060214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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