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公開聽證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請旁聽

最高檢:公開聽證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請旁聽

據人民日報報道,10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檢察聽證規定》),其中規定,公開聽證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請旁聽,人民檢察院可以邀請媒體旁聽。

據介紹,《檢察聽證規定》區分了公開聽證和不公開聽證。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的聽證會一般公開舉行;處於偵查階段的審查逮捕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以及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案件的聽證會一般不公開舉行。兩者的區別在於,公開聽證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請旁聽。

最高檢:公開聽證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請旁聽

《檢察聽證規定》還規定,人民檢察院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後,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獨立作出決定。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由聽證會主持人當場宣布決定並說明理由;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在聽證會後依法作出決定,向當事人宣告、送達,並將作出的決定和理由告知聽證員。此外,人民檢察院聽證活動經費按照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

關於聽證的範圍,《檢察聽證規定》一方面列舉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等常見的聽證案件類型;另一方面,要求進行聽證的應當是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需要當面聽取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意見的案件,並且在程序上設置了“經檢察長批准”的要求。特別是,對於審查逮捕案件,考慮到偵查階段的保密要求,限定在需要核實評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是否具有社會幫教條件的情形。

據統計,今年1月至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13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地方三級檢察院對16354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其中,基層檢察院14359件,占87.8%;省級檢察院、市級檢察院1995件,占12.2%。在組織的聽證會中,公開聽證13970件,占85.4%,主要集中在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不公開聽證2384件,占14.6%,主要集中在審查逮捕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

大陸律師,大陸遺產繼承,大陸法律諮詢,大陸民事訴訟,大陸刑事訴訟 律師,大陸法律顧問,大陸婚姻法律,大陸律師,中國債務債權

資料來源圖片出處

更多內容請關注 : 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粉絲專頁

延伸閱讀: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司法莫被“暴力威脅”綁架

分享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