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怨妻轉走5千萬、家庭年支出8百萬提離婚 因有外遇被駁回

台商怨妻轉走5千萬、家庭年支出8百萬提離婚 因有外遇被駁回

一名台商埋怨家庭年支出800萬,妻子卻「吃閒飯」,且他替兩名子女儲蓄的5千萬安全基金也被妻子擅轉到岳父母名下,錢不知去向。台商稱遭欺騙,面臨經濟壓力岳家也不相助,他精神崩潰而想輕生,妻子還「遞送剪刀」,提離婚訴訟。台北地方法院發現台商有外遇,也無法證明5千萬基金存在,婚姻破裂責任大,駁回離婚請求。

這對夫妻2011年結婚,婚後到中國上海創業,育有一雙子女。

台商主張妻子婚後沒工作,每年800萬家庭支出的經濟重擔全落在他身上,但夫妻卻為了金錢觀、子女教育理念不合而每天爭吵。2017年至2019年間,他借住朋友家或出差旅館,避免夫妻齟齬,但當他搬回家時,妻子卻懷疑他外遇,分房迄今。

台商稱為子女存了5千萬安全基金,卻被妻子轉至岳父、岳母名下帳戶,直到去年3月他才知道這筆錢已經不見了,當他經濟困窘時,岳父母也不出手援助,害他得變賣上海不動產和汽車。他認為和妻子已難維持婚姻,且責任在對方身上,因此提離婚。

妻子表示,和丈夫19年前在美國相識,考量丈夫要在上海工作,她用自己的儲蓄和娘家的錢買了上海的房子,長子有聽障,她為了照顧兒子而無法外出,在女兒出生後,岳父母為了減輕夫妻負擔,長期資助夫妻房貸和生活支出,也到上海幫忙照顧孫子。

妻子說,2017年底丈夫劈腿情事曝光,娘家因此不再資助,丈夫搬出上海住處、甚至離開中國,從此丈夫就開始惡言相向,指責她是在家吃閒飯、好逸惡勞等。2019年初丈夫搬回家,就要求她選擇「賣屋」「離婚」或「娘家加大資助」,因她不從,丈夫2020年3月以割腕方式自傷威脅。因娘家去年2月開始完全「斷金援」,丈夫就訴請婚。

台北地院審理確認,台商曾與一名女子對話「然後你不會被拐走?」「永遠不會被拐走。」、「你發誓」「我發誓」、「好,I love you.」、「I love you,too.」超乎社交舉止界線,外遇並非無據。

北院認為,台商無法證明5千萬基金的存在,且又有外遇,破壞夫妻的感情與信賴,讓妻子對婚姻安全、幸福期待落空,以致不願共同面對經濟困境,難以期待雙方可以繼續經營婚姻生活,但台商對婚姻破綻須負較大責任,依民法規定不能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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