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高質量審判服務護航一流營商環境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今年以來,湖南開展優化經濟領域政法服務專項行動。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主力軍,全省各級政法機關勇於擔當、主動作為,依法打擊犯罪、維護市場秩序,營造法治化、制度化的市場環境,探索了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
即日起,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推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欄,宣傳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領域的取得的成績和經驗。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楊佳俊通訊員楊勤煊
涉企案件平均審理時長下降5%、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審限內執結率達99%……今年以來,全省法院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建設者、案案都是營商環境試金石”的理念,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創新方式方法,涉企案件審判效率明顯提高,經營主體司法獲得感明顯提升。

營造公正高效司法環境
“太高效了!從起訴到被告履行,僅用了3天時間。”
今年5月,瀏陽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債務糾紛案,湖南明義煙花集團有限公司訴新疆某煙花銷售公司拖欠其140餘萬元貨款。
受案後,瀏陽市法院高度重視,在採取查封措施的同時,積極組織雙方協調溝通,最終達成和解。次日,被告方便將拖欠的貨款悉數付清。
近年來,全省法院不斷提高司法質量與效率,切實維護市場交易公平開放透明,依法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高效審理涉企民商事案件,全省法院2022年共審結買賣、租賃等合同糾紛23.42萬件,強化市場主體的契約意識、規則意識和責任意識,提升市場經濟活力。審結金融借款、保險、證券、債券等金融類案件5.74萬件,引導和規範各類金融行為,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審結股權轉讓、股東出資、損害公司利益等公司類糾紛2508件,債轉股、入夥退夥等糾紛66件,推動企業治理規範化,切實加強中小股東等投資者權益保護。
助力打造對外開放高地。省高院指導10家法院成立涉台審判法官工作室,指導長沙、岳陽、郴州法院成立3個自貿片區法庭,簽署服務保障自貿區發展合作協議。長沙市中院審理的佛山某貿易公司與長沙某貿易公司涉意大利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入選人民法院服務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十大典型案例。
同時,加強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打破部門壟斷和地方保護。保護企業信賴利益,對“新官不理舊賬”、拖欠工程款、隨意違約、招商承諾不兌現等失信問題,依法支持企業合理訴求,推動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
“歡迎回家。”7月30日,株洲市天元區華晨金水灣項目三、四期交房,業主們懸了2年多的心終於放下了。
2021年4月20日,株洲市中院裁定株洲華晨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重整。該破產重整案件涉及資產189億餘元、債權179億餘元,波及長沙、株洲兩地購房業主1.6萬餘戶,債權人1200餘名,如果處置不當,後果不堪設想。
省高院指導株洲市中院在府院協調機制下,以復工復建推進華晨地產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從案件受理的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再到債權申報、債權審核、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各階段、各環節均全程指導、全程監督、嚴格把關,以確保本案破產重整的各項工作依法開展、平穩推進。在政府、法院、管理人等多方協同下,通過債權人自救激勵方案等成功盤活189億元資產,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近年來,省高院通過開展破產審判專項行動、積案清理活動,加強專業化、信息化建設,推動破產府院協調機制實現省市兩級覆蓋,全面提升全省法院破產審判水平。
益陽市中院巧用產能置換處理安化海川達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提高破產債權清償率,最大化保護了各類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衡陽市中院出台《關於中小微企業快速重整的工作指引(試行)》,僅用80天審結祁東新華聯公司破產重整案;張家界市中院審理張家界大成山水酒店預重整案,預重整制度全面落實……
今年5月,省高院印發《關於開展全面提升破產審判工作水平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針對當前全省破產審判工作存在審理週期長、重整和解案件少、破產成本高、債權清償率低、府院聯動不完善等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完善市場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