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打造3+N仲裁庭審模式推動涉外仲裁規則銜接

廣州打造3+N仲裁庭審模式推動涉外仲裁規則銜接

廣州司法行政

2022年,廣州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廣仲”)在同步運行中國內地、香港、澳門為代表的三大法系庭審模式的基礎上,疊加遠程庭審技術優勢,不斷加入符合其他國家、地區仲裁法以及仲裁程序特點的“N”種庭審模式,形成了“3+N”仲裁庭審模式。當事人可以通過適用《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仲裁通則》(2022年版),按需選擇不同國家、地區的流程指引,實現涉外仲裁規則的有效銜接。

目前,廣仲已有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仲裁庭審模式,積極探索韓國、俄羅斯仲裁庭審模式落地,努力將成熟的中國庭審模式“推出去”,國外先進的庭審模式“引進來”。

廣州打造3+N仲裁庭審模式推動涉外仲裁規則銜接

“3+N”仲裁庭審模式項目基本情況

2022年,廣仲受理涉外案件600余宗,同比增長36 %;其中涉澳案件同比增長228%,涉台案件同比增長177%,標的同比增長129%。同年12月26日,廣仲推廣“3+N”模式的創新做法刊登在《南方日報》政法領域改革創新的廣州實踐專欄中。

廣州打造3+N仲裁庭審模式推動涉外仲裁規則銜接

2023年4月,俄聯邦工商會國際商事仲裁院成功適用廣仲《仲裁規則》和“廣州模式”處理一起跨國經貿合同糾紛,這是首次有境外仲裁機構適用中國庭審模式審理案件。此外,巴西境內仲裁機構也擬適用“3+N”庭審模式受理商事仲裁糾紛。截至2023年7月,廣仲受理涉港澳台案件標的同比增長13%,其中涉港案件標的同比增長4%;涉澳案件標的同比增長2倍;涉台案件標的同比增長63%。涉其他國家地區案件數量同比增長38%

“3+N”仲裁庭審模式項目創新亮點

開創“廣州模式” 修訂規則促域外規則銜接

2020年,廣仲首創國際商事仲裁“廣州模式”,利用遠程庭審的技術優勢和港澳優質的法律服務資源化解糾紛。2022年2月完成修訂《南沙國際仲裁中心通則》,進一步深化“3+N”庭審模式,把涉“一帶一路”、金磚國家等全球商事糾紛導入粵港澳大灣區解決,對接服務兩大國家戰略。2022年8月26日,在第二屆中國國際仲裁高端論壇上發布“廣州標準(二)”,為探索運行“3+N”仲裁庭審模式夯實基礎。今年4月,在金磚國家仲裁合作論壇上,聯合金磚國家頭部仲裁機構,發布開放式的《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凝聚國際共識,有力促進“3+N”仲裁庭審模式發揮國際影響力。推動與香港仲裁師協會共建“灣區國際仲裁中心”,探索互聯網仲裁聯合辦案實現規則共享,打造灣區仲裁合作圈適時發布“灣區仲裁宣言”。

積極研究論證設立“涉台案件仲裁模式”

廣仲以“廣州模式”為基礎,創設“涉台案件仲裁模式”。2022年2月,廣仲通過與台協、台商及台企座談,聽取意見和建議,並舉行專家論證會。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新增制定《中國台灣地區商事仲裁模式流程指引》,形成“涉台案件仲裁模式”,推動了涉台案件和台灣地區仲裁員數量的增長。此後出台關於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優質仲裁服務的十條措施。2022年適用“涉台案件仲裁模式”的案件調解率達100%。

廣州打造3+N仲裁庭審模式推動涉外仲裁規則銜接

2023年4月,廣仲牽頭召開金磚國家仲裁合作論壇,聯合金磚國家頭部仲裁機構發布《仲裁合作南沙共識》

開拓“3+N”的新“廣州模式” 再立多元化庭審模式標杆

在上述探索實踐上,廣仲創新確立“3+N”的新“廣州模式”。通過與香港中律協、香港仲裁師協會、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等交流合作,立足香港輻射英聯邦國家;與澳門仲裁協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國際公信仲裁(澳門)協會、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等學習互鑑,面向澳門聯繫葡語國家和地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建立良性互動。

深化國際間商事仲裁合作,強化與歐美、日本、新加坡等世界主要經濟體仲裁機構的對接,推進與巴黎仲裁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與俄羅斯等頭部仲裁機構簽訂《仲裁合作南沙共識》,推動與日本仲裁機構舉辦高端論壇,與歐洲老牌仲裁機構、世界頭部仲裁機構等加強合作,構建以廣州為核心的仲裁輻射區,打造聯動港澳,服務粵港澳大灣區,輻射英聯邦和葡語系國家,覆蓋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樞紐。以各方簽署的契約為紐帶,進行資源共享和各自優勢的組合,借勢國家戰略進行國際仲裁規則對接。俄羅斯、巴西仲裁機構先後採用中國內地庭審模式審理經貿糾紛,韓國庭審模式已在探索廣州落地,全球庭審模式聯通融合在金磚國家仲裁機構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來源| 廣州仲裁委、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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