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出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江蘇推出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本報訊(記者王拓倪方方) 省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執法品質與效能,以更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服務保障本省在推動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範。

  《實施方案》指出,2023年底,全省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普遍建立,行政執法突顯問題清單基本上形成。2024年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明顯提升,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品質和效能顯著提高,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基本建成。2025年底,綜合執法體系進一步完善優化,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一市一清單」賦權機制得到有效實施,行政執法科技保障水準顯著提升,行政執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加強,突發執法事件因應能力顯著增強,民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江蘇推出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了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等重點任務。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方面,提出研究出台全省行政執法及監督人員培訓工作規範,作為省地方標準進一步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分級分類分層培訓;突出對鄉鎮(街道) 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培養“全科式”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方面,持續優化監管執法工作機制,進行跨部門綜合監管、非現場監管;創新涉企執法工作機制,推行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工作、建立和完善涉企法律服務和涉企投訴處理,依法保護企業及企業家權益。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方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一市一清單」賦權機制,釐清綜合執法職責邊界,研究鄉鎮(街道) 綜合執法文書通用格式與執法裝備標準,深化長三角行政執法協作。建構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方面,明確要求每個司法所至少配備1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法律專業背景的工作人員,各地各部門要配齊配強行政執法監督力量,確保人員配備與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提升執法監督人員專業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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