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兩岸融合發展!這些措施推動涉台法治建設
4.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線上管理平台」。在“品尚徵信”“福建金服雲”微信公眾號等多渠道設置申報入口,通過“閩政通”授權實名認證,讓數據“多跑路”,讓台胞台企“少跑腿”,進一步創新對台徵信服務。

(二)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
5.實施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一清單、三優先」管理。建立“一個清單”,即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清單,根據實際情況,納入各級重點項目或參照重點項目管理推進。實施“三個優先”,即“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加大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保障力度,全力推進項目實施。
6.推出「台農貸」線上辦理升級版。面向在閩創業台灣農民,由廈門銀行進行「台農貸」線上辦理。最快15分鐘可審批通過。
7.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相關企業在台灣地區經營時間可納入品牌字號創立年資的計算範圍。相關企業獲評「福建老字號」後,將優先參與福建省組織的老字號嘉年華、品牌文化節及相關主題展會及促進消費活動,優先推薦參評「中華老字號」。
(三)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方面
8.福建省各地市為來閩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目前,福州、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等重點區域已推出約2,000套房屋(含免租屋、公共租賃房等),其他地市也將提供對應型房。
9.擴大直接採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範圍。新增一批職業技能資格採認項目,將電切削工、農產品食品檢驗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等16個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採認範圍,採認項目從現有34個擴大到50個。
10.將在閩台灣教師納入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引導台灣教師同步提升理論教學與實務教學能力,在職稱升遷、培訓、評先評等方面傾斜。放寬台灣教師參評條件,在台企業工作經歷時長不作硬性要求,在台取得的相關職業教育或技術技能證書可作為認定依據。
11.深化閩台鄉建鄉創合作。每年安排獎補資金支持100個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推動更多台灣建築師(含文創)團隊參與福建鄉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的合作項目第二年可再申請一次獎補。在此基礎上,2024年起每年安排省級財政獎補資金擇優啟動3個樣板縣、13個樣板集鎮、13個樣板村創建,為台灣同胞參與福建鄉村振興提供支持。
12.平潭綜合實驗區開通台資企業註冊業務「全程網辦」。在平潭綜合實驗區新設立的台資企業可參照內資企業註冊「全程網辦」做法,透過自主申報、實名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線上操作,最快3個小時內即可獲批營業執照。
(四)推動涉台法治建設方面
13.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重點針對船員權益、海商合約履行、水上交通事故等方面糾紛,為台胞台企提供海事法律諮詢、公益法律宣講、解紛調處等「一站式」法律服務。
14.提供台灣地區法律查明服務。在「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務網」特別設置「台灣地區法律查明」模組,為台胞台企提供查明服務。台胞台企可直接向受訴法院提出查明申請,解決涉台審判實務中台灣地區法律查明難題。
15.拓展台灣同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管道。為台灣地區法科學生到福建檢察機關實習實務提供職位,2024年計畫安排50人次。為台灣地區法學界人士到福建兩岸檢察交流中心、平潭涉台特色檢察教育培訓基地等交流培訓提供管道,2024年計劃安排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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