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裁決首起台胞仲裁員審理台企台胞當事人案
人民網廈門3月13日電(記者張萌)近日,由廈門仲裁委員會涉台仲裁中心(以下簡稱仲裁中心)辦理的首起「台胞仲裁員審理台企台胞當事人案件」正式作出裁決。
工作人員介紹,仲裁中心於2023年12月受理該案件。考慮到案件一方當事人為在閩台資金融機構,另一方當事人為兩名台胞,該中心指定廈門市台商協會會長韓螢煥擔任獨任仲裁員進行審理。今年2月,仲裁庭適用簡易程序以不公開開庭方式進行審理,並根據查明的事實,於近日依法作出仲裁裁決。
據悉,作為仲裁中心成立以來辦結的第一起涉台案件,此次順利裁決不僅實現了專業解紛與服務台企台胞的有機結合,還充分體現了該中心在為台企台胞提供個性化、便利化、專業化仲裁服務,以及在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獨特優勢。
記者了解到,仲裁中心於去年12月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揭牌運行,旨在發揮仲裁制度優勢,為涉台案件當事人提供個人化、便利化、專業化仲裁服務,打造兩岸民商事爭議仲裁優選平台。值得一提的是,為實際提升辦案品質和辦案效率,仲裁中心也專門從法律、經貿、教學研究等領域聘請了26位台胞擔任仲裁員,並發布了涵蓋涉台仲裁中心運作機制、涉台案件辦理流程圖、涉台仲裁人名冊等在內的專門工作手冊。
廈門仲裁委員會涉台仲裁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建立健全涉台仲裁中心快速回應機制,為台企台胞提供流程管理「一站式」、辦案程序「快速道」、司法保障「一體化」、入閩來廈「便利式」的仲裁法律服務,以助力兩岸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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