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推出《關於建立健全涉台民商事糾紛一體化調處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聚焦專業化審判、多元化調解、智能化服務、協同化連結等四個面向提出13項具體措施,致力以涉台司法工作現代化支撐與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福建實務。
《意見》強調,要聚焦專業化審判,推動涉台民商事糾紛實質化解。著力訴前分流,強化訴中協調,提升調解的自動履行率,重視判後釋法工作,實現訴前、訴中、判後全流程協調;建立定員、定點、定期聯繫指導調解制度,聘任、培樹、壯大台胞陪審員、台胞調解員“兩支隊伍”,透過案例教學、觀摩庭審、駐庭調解等方式提升“兩支隊伍”司法能力。要聚焦多元化調解,加強台胞台企權益保護。深化涉台案件訴調對接機制。堅持調解優先、強化訴訟協調,整合相關資源,促進多元調處;主動加強與各級台辦、台聯、仲裁機構等組織的溝通連結,建立健全會商、研判機制,成立台企司法服務聯絡點、涉台法官工作室,統一指導、協調轄區內涉台民商事糾紛調處銜接工作;建立台商台企權益保障聯絡點,加強台商台企合規經營指導。
《意見》要求,要聚焦智慧化服務,創新惠台能動履職措施。若要對接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統一送達平台、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平台等網站、APP、微信小程式以及公眾號,透過「指尖立案」「雲端調解」等服務,打造雲端調處一體化服務平台;整合各級人民法院涉台民商事糾紛一體化調處舉措,探討建立涉台民商事糾紛一體化調處資訊共享平台。要聚焦協同化連動,整合跨單位多部門力量。實施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參與調處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聯絡員參加的聯席會議,交流經驗做法,處理意見建議,共同研究制度性措施;健全重大事項溝通協調制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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