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榕法| 聚焦「統、融、新、深」 全力打造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

為深入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及省委、市委的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7月9日,福州中院召開“福州法院涉台司法工作推進會”,總結中央文件下發以來兩級法院涉台司法工作創新舉措,進一步優化涉台司法服務機制,全力打造大陸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福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朱玲出席會議並講話。

這場會議是福州法院在深化

涉台司法服務道路上邁出堅實步伐的體現

接下來,讓我們共同回望福州法院

在推動涉台司法服務進程中的生動景象

羅源法院聯合福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縣委台辦、司法局、工商聯等多部門制定《關於聯合深化涉台糾紛化解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十項工作機制》,加強協作配合、促進資訊共享。

二是統籌規劃,服務「福馬同城生活圈」建設。福州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能動作用,司法服務福馬一體化「同城生活圈」建設。鼓樓法院開闢涉台案件綠色通道,暢通涉台糾紛溝通聯絡渠道;馬尾法院聯合區台辦、區檢察院在兩馬客貨運航線碼頭設立“涉台司法服務站”,靠前服務;連江法院鞏固和發揮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黃岐對台客運碼頭服務點)職能作用,暢通台胞的維權服務管道,促進兩岸同胞情感契合。

一是以通促融,暢通涉台司法交流互動管道。以兩岸司法交流互動為要,福州法院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建設,上半年舉辦台胞專場「法院開放日」「榕台學術交流講堂」6場;涉台司法交流座談會、涉台研學活動14場,邀請台胞調解員、陪審員、台企代表等論證涉台司法前瞻性研究成果的理論性、可行性及實務性,協助涉台研究成果轉化運用。

二是以惠促融,落實惠企安商專案行動。以打造惠企安商暖環境為契機,福州法院積極探索建立台商台企法律服務專員制度,走訪冠捷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福順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福建福順微電子有限公司等高新技術重點台企,實地訪企情、解企困,助力台企解決各類法律問題;指導及幫助台企加強兩岸融合合規管理,司法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上半年,福州法院造訪台商台企20餘家,開展台商台企交流互動活動10餘場。

第三是以情促融,守護涉台文物和文化遺產。福州中院依托“福州台灣會館”設立全省首個“涉台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基地”,出台《涉台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行動方案》,輻射中院各相關部門、基層法院相互配合、通力合作。

長樂法院與區檢察院、區文旅局及區台辦等部門聯合建立涉台文物保護協作機制;永泰法院打造「一文物一法官一台胞一二維碼」聯合保護模式,對涉台文物資源實施「一物一檔一碼」保護;閩清法院針對金沙張聖真君祖殿保護措施不足問題,發出第一封涉台文物保護《司法建議書》;閩侯法院掛牌成立「涉台文物司法保護聯動工作站」。

一是新設台胞權益保障法官雲工作室。福州法院著眼服務和滿足台胞多元司法需求,進一步拓寬法官工作室的職能作用,建設“台胞權益保障法官雲工作室”,為台胞台企提供靠前、優質、高效的“線上”司法服務。雲端工作室現已進駐「e福州」APP「e家親」區及晉安區兩岸社區交流中心,台胞台企可以透過掃描雲端工作室二維碼或撥打聯絡電話,隨時隨地享受「一站式」司法服務。

二是創新司法服務兩岸社區、鄉村營造樣板打造。台江法院在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務中心設立“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按照“管家式”服務理念,實現台胞台企涉台法律需求集成受理、服務。晉安法院在台胞公寓、兩岸社區交流中心設立“晉安法院訴源治理暨台胞權益保障法官雲工作室”,為台胞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務,實現了司法服務的線上化、智能化。永泰法院設立首個“閩台鄉建鄉創司法服務保障融合中心”,設涉台糾紛巡迴審判和旅遊糾紛調解室、閩台共享悅讀屋等區域,為台胞台企提供22項綜合司法服務。閩清法院聯合多部門共同設立“閩清縣閩台融合法務中心”,打造集行政、司法、專業機構為一體的服務平台。

三是首推涉台糾紛「園區楓橋」機制建置。閩侯法院在青口東南汽車城台資企業片區掛牌設立“涉台糾紛調解室”,推動涉台糾紛“園區楓橋”機制建設,努力將涉台糾紛化解在基層。倉山法院聯合區台港澳辦、區檢察院等相關單位在金山工業園區內設立“涉台法務驛站”,打造一體性、綜合性涉台法務服務平台。

福清法院在福清海峽台灣青年創業基地成立“駐台灣青年創業基地法官工作室”,並著力保障台灣青年在創業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一是深化涉台糾紛特邀調解機制。自聘請第一批涉台特邀調解員以來,福州中院先後聘任、續聘了四批共103名涉台案件調解員,建構涉台案件委託調解、聯動調解體系。運用涉案糾紛特邀調解機制,促成涉重點國企、台企之間13起涉案金額達1.1億元的系列糾紛達成調解方案。上半年,福州法院持續擴大台胞台企參與司法交流互動管道,現任台胞陪審員5名、台胞調解員34名;上半年新聘台胞陪審員4名、台胞調解員9名,深化涉台糾紛特邀調解機制不斷完善。

二是完善涉台糾紛多角化解機制。福州法院主動融入海絲中央法務區福州片區建設,入駐設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調解室”,先後開展40餘場次的調解,實現涉台商事案件“線下服務+線上訴調對接”一站式服務。同時,會同市台港澳辦、市檢察院、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市台協會等單位成立兩岸法務服務交流中心,打造集行政、司法、專業機構協同聯動的優質服務平台。倉山法院設立台胞個人調解工作室,加大涉台案件協調解決。

文:民四庭

原標題:《品質榕法| 聚焦「統、融、新、深」 全力打造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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