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吳是一位在網路上有著眾多粉絲的網紅,帶領團隊在網路平台帶貨,具有較豐富的直播經驗。有鑑於此,在嘉善生活的台胞黃女士主動聯絡小吳,請其幫忙指導帶貨。
經協商,雙方於2023年3月1日簽訂《直播帶貨達人孵化技術合作協議》,約定服務費用為10萬元,由小吳提供短視頻漲粉、運營技術指導、直播技巧培訓等服務,由黃女士先行支付8萬元,3個月後支付餘款。帶著美好期待,黃女士爽快地支付了前期費用。
然而,想像中的快速漲粉沒有實現,小吳也未按約完成各項服務內容,黃女士遂訴至法院,要求小吳支付服務費、違約金等合計13萬餘元。
受理案件後,法官立即聯繫雙方當事人,了解案件來龍去脈,並向其徵求調解意願。然雙方始終各執一詞,意見分歧較大,案件也陷入僵局。
考慮到一方當事人是台灣居民,法官邀請台胞調解員何宗憲參與調解。起初,黃女士態度強硬,不願進行調解;另一方的小吳也覺得委屈,明明自己和團隊已經按照約定開始了操作,雖暫未達到預期,但至少新帳號已具有一定粉絲量。何宗憲詳細了解案情後,釋法析理,引導黃女士換位思考,最終讓其放下抵觸心理同意調解;而小吳也在調解過程中被調解員將心比心的理解打動。
了解到癥結所在,法官和調解員便圍繞雙方爭議焦點,耐心進行「背對背」調解疏導,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小吳退還黃女士3萬元。調解找出“最優解”,雙方當事人一致點讚。 (當事人人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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