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法新「楓」】「人大代表+法官」 連結解紛共促和諧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探索訴源治理新模式,邳州法院鐵富法庭以建設特色調解品牌為抓手,積極探索多元解紛的新路徑、新方法,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質化解。近日,鐵富法庭運用「人大代表+法官」模式,邀請人大代表共同參與調解,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約糾紛,有效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當地和諧穩定發展貢獻了力量。

原告馮某與被告高某買賣契約糾紛一案,原告馮某從被告高某處購買銀杏小苗,因定金與貨款問題雙方發生矛盾,爭執不休,後馮某一紙訴狀將高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高某退還貨款2000元,並賠償因裝卸貨損失2800元貨物損失2800元。

鐵富法庭受理案件後,發現雙方當事人人均為本地居民,且涉及當地銀杏特色產業,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隨即啟動民商事糾紛快速調解機制,同時考慮到當地人大代表熟悉民情民意和當事人對同地區人大代表相熟、信任的優勢,決定邀請人大代表熟悉民情民意和當事人對同地區人大代表進行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人大代表們一方面憑藉自身在當地群眾中的公信力為原、被告搭建起溝通的橋樑,使得雙方得以在一種相對平和、理性的氛圍中展開對話;另一方面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和意見,結合法官提出的尋找利益平衡點,協助雙方尋找利益平衡點。在法官的專業釋法說理和人大代表們的溫情調解下,原本僵持不下的雙方終於放下成見,互諒互讓,最終對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場依約履行。

運用「人大代表+法官」調解模式,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是邳州法院鐵富法庭「一招牌」惠農特色司法品牌的生動實踐,也為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多元解紛模式註入了新的內容,下一步,邳州法院將繼續探索多元主義提升工作機制,讓眾所參與的大方參與度高善客製化的傳統化設備,更有效地眾辦實事、解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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