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查明涉台法律條文,福州市公證處為台胞解決跨越海峽的繼承難題
2024年年底,台灣居民W先生因辦理親屬在陸遺產問題受阻向福州市台胞權益保障中心求助。在詳細了解情況後,市府胞權益保障中心第一時間與市公證處取得聯繫,協助台胞解決繼承難題。市公證處隨即指派公證員與W先生溝通。經問詢,W先生的親屬Y先生早年在大陸經商,在某銀行留有存款,2019年在台灣病逝。此次W先生受親屬委託,赴大陸代為處理相關遺產繼承事宜。W先生表示,2024年初已在台灣公證機構完成死亡證明、親屬關係等相關文書的公證,現希望市公證處出具存款查詢函,以便到銀行開具存款餘額證明並辦理繼承手續。
因這件繼承權公證涉及到跨越兩岸的遺產繼承問題,公證員為W先生重新梳理繼承思路:首先,遺產為存款,性質上屬於動產,且被繼承人生前在大陸無長期居住事實,因此遺產的繼承應適用台灣地區實體法;其次,確認被繼承生活前未訂立遺囑;最後,根據台灣地區法律確定屬於被繼承者在明確準據法、確定遺產範圍後,公務員指導W先生先開立了存款餘額證明,隨後主動透過第三方法律機構查明台灣地區有關繼承的法律條文,不久就為W先生辦好了其親屬Y先生遺留在陸存款的繼承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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