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 天平連兩岸 解紛促和諧
近日,姜堰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台網路買賣契約糾紛,這起橫跨兩岸、歷時四年的糾紛,最後以雙方當事人當庭履行完畢的方式圓滿解決。
原告陳某系台灣居民,趙某是靖江市某公司獨資股東。 2021年4月起,陳某透過微信聊天、平台下單的方式向該公司購買健身器材。雙方在微信聊天中確定了所購買健身器材的型號、數量、價格等合約基本要素。但在合約履行過程中,因貨物交付數量問題產生爭議,進而引發訴訟。


涉案標的僅2萬元,第一次庭審因趙某訴訟能力不足未能查明案件事實,然而合議庭從中卻發現了更多細節:陳某在主張退還部分貨款未果後,又通過微信聊天、平台下單的方式新購了一批3萬餘元的健身器材,在實際收貨後通過平台款項、平台下單的方式新購了一批3萬餘元的健身器材,在實際收貨後通過平台款項、平台33元。

休庭後,合議庭透過核對完整聊天記錄發現,趙某在爭議發生後曾承諾盡快補發爭議的健身器材,同時趙某也無法提交爭議健身器材的物流單據。無論從商事誠信的角度,或是從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角度,恢復庭審後判決公司及獨資股東承擔責任即可順利結案。但考慮到兩岸同胞血濃於水的親情和一攬子實質解紛的群眾期盼,合議庭在恢復庭審前召集雙方進行調解。調解從“面對面”轉向“背靠背”,主審法官從兩岸經濟融合發展的政治高度、商事經濟交往中的誠信原則、民事訴訟中舉證不能的風險承擔、訴訟涉及的經濟成本、時間成本等多維度進行利害分析,一點點彌合雙方之間的分歧鴻溝。
當雙方再次「面對面」時,笑容代替了先前的敵意,雙方最終同意解除案涉買賣合同,陳某同意減少部分價款,也同意撤回平台投訴並確認收貨,趙某同意返還19000元貨款。合議庭在此基礎上趁熱打鐵,動員雙方即時履行,並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回應。

我的投訴已撤回,也已在平台上確認收貨了。
我的3萬餘元貨款已經收到了。
退還的19000元貨款收到了!
短短五分鐘,雙方已全部履行完畢!
「我還有個請求,希望公司再給我發個配件……」陳某請求道。
「你把收貨地址寄給我,我寄給你,但這不是我的義務,不要寫進文書裡,我們大家都講誠信。」趙某說。
「好,以後有機會再合作!」陳某言語中充滿信任。
陳某的代理律師庭後也動情地說:“這個案件有政治效果,有法律效果,也有社會效果!更真正讓我感受到了’兩岸一家親’!”
案件雖小,意義重大。此次調解的成功,是姜堰法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有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決策部署、依法保障兩岸同胞合法權益的生動實踐;也是姜堰法院將矛盾源頭化解、實質化解、一攬子化解的生動實踐。今後,姜堰法院將繼續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探索涉台案件多元解紛機制,不斷提升司法服務水平,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更優質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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