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聘金返還離婚糾紛
湖南長安網訊(通訊員胡彬魯潔)近日,湖南省臨湘市人民法院聶市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彩禮返還的離婚糾紛,最終被告江某同意返還10萬元彩禮,雙方自願離婚。
原告朱與被告江某經相親相識,於2023年9月6日登記結婚。婚後,雙方因性格不合多次發生爭吵,江某前往外省,雙方一直處於分居狀態。 2025年4月,朱某認為夫妻感情無法挽回,遂起訴離婚,要求返還聘金18萬元。
調解中,江某辯稱因原告多次言語不尊重,雙方才發生爭吵,也同意離婚,但部分聘金已用於雙方共同生活。
請參閱雙方爭議的焦點在聘金返還上,承辦法官將調解方向轉移到雙方爭議的聘金上。起初雙方情緒非常激動、互不相讓,承辦法官透過傾聽雙方想法,勸解雙方以解決問題為導向,樹立正確的婚戀觀,經過耐心勸導、反覆調解,雙方當事人情緒逐漸緩和了下來。之後,承辦法官針對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聘金退還金額等核心問題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法官先向雙方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於夫妻間相互尊重、家庭共同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指出原告在言語交流中存在不當行為,同時說明被告擅自處置大額禮金存在不當。透過背對背溝通、法理與情理雙重疏導,法官引導雙方正視婚姻中各自存在的問題,理性看待財產分割。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朱某與被告江某自願離婚;被告名下14萬元夫妻共同存款中,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0萬元,剩餘4萬元歸江某所有。
法官提醒,婚姻關係的維繫需要雙方共同經營,夫妻間應相互尊重、坦誠溝通。對於結婚時給付聘金的處理,應充分考慮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應遵循平等協商原則妥善處理,理性溝通解決,而非激化矛盾,必要時可尋求法律協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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