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1079件,標的總額超52億元! 南京海事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審判白皮書出爐
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審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展示中國法治形象、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中國法治聲音的重要載體。 9月26日,南京海事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涉外、涉港澳臺審判白皮書(2020-2025)》及涉外、涉港澳臺審判典型案例。
南京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蘊介紹,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南京海事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海商事案件1079件,審結863件,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案件標的總額超過人民幣52億元。
白皮書顯示,南京海事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臺案件涉及地域廣類型多,隨著江蘇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深入,受理的案件涉及國家和地區逐步擴大至82個,遍及五大洲; 案件類型涉及59種海事案由。 涉傳統航貿領域和海洋經濟新業態案件佔比高,涉及近遠洋運輸、航運金融、貨運代理、船舶代理等傳統海洋運輸產業超過涉外案件總數90%,涉航運新業態案件增速明顯,其中涉跨境電商案件已佔據海上貨運代理案件總量的23%。
近年來,涉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海上風電、智慧化船舶建造等新興海洋產業的案件數量呈增長態勢。 涉法律新規和平行訴訟等疑難複雜案件顯現,審理涉反外國制裁侵權訴訟、國家主權豁免等涉外領域新法新規適用案件,涉國際、區際平行訴訟,訴訟與仲裁程式的銜接和協調等問題的案件逐漸增多,對審判專業化的要求更高。 適用國際規則和域外法案件日益增多,多起案件涉及《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1974年雅典公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多起案件委託法律查明服務機構查明域外法,超過10起案件法院通過當事人協助提供以及自主查詢方式,查明域外成文法及判例后促成當事人和解。 案件適用海事訴訟特別程式的需求多元,涉及海事訴訟特別程式適用案件佔比10%,包括海事強制令、外輪扣押、仲裁前和仲裁中海事保全、海事證據保全、公示催告等程式。 和解與調解成為糾紛解決主要方式,調解、和解後撤訴案件佔比近70%,充分體現「東方經驗」在化解海事糾紛,促成海事糾紛當事人求同存異、互利共贏方面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南京海事法院加強海事司法供給,提出海事司法服務保障更高水準對外開放 14 項措施,在全國法院率先出臺服務保障 RCEP16 項司法舉措,聯合出臺《關於深化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運物流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共同編製《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指引手冊》,助力營造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 優化訴訟服務,提升涉外審判質效,制定《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工作規程》,探索電子送達途徑,提高涉外涉港澳臺案件送達效率; 用足用好境外主體概括性授權、船舶司法扣押擔保快速通道等機制,提升訴訟服務的便捷性,不斷改進中外當事人訴訟體驗; 完善訴訟與仲裁、調解相互協調、有機銜接的國際海事糾紛解決機制,推動涉外海事海商糾紛前端化解,制定《域外法查明工作規程》,加強域外法準確查明與正確適用,1 篇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首批查明和適用域外法的典型案例。
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在一起中國籍與巴拿馬籍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中,南京海事法院準確適用《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認定兩船的避讓義務,合理確定碰撞責任比例,中外當事人均服判息訴。 在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糾紛中,依法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仲裁條例》,確認未約定仲裁機構的仲裁協定有效,支援仲裁發揮解紛作用,優化海事仲裁事業發展司法環境。 堅持精品審判,積极參與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建設,開展涉外、涉港澳臺案件集中審理,成立諮詢專家庫,持續深耕精品審判,12 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26 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或省法院典型案例,3 個案例被英國知名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海事商事法律報告》(《Chines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Reports》)收錄, 以優質快捷的訴訟服務與專業的司法裁判,吸引 20 餘起案件外方當事人主動選擇或變更到南京海事法院訴訟。
加強合作與交流,提升海事司法國際影響力,南京海事法院高品質承辦海事審判研討會、長江經濟帶多式聯運創新立法暨《海牙規則》百年紀念圓桌論壇等高端專業學術會議,支援法官參與全球濱海論壇、中歐班列國際合作論壇等國際會議,選派法官赴香港、德國等國家和地區培訓交流,法官助理被選派赴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鍛煉。 加強中英雙語傳播,錄製13期英文版《海法之聲》,發佈中英雙語海事司法白皮書,積極發出海事司法聲音。
發佈會上還發佈了10件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典型案例,涵蓋海上貨物運輸、船舶代理、海上保險、船舶碰撞、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海事仲裁司法審查等多個領域,展現了南京海事法院在涉外、涉港澳臺司法實踐中的持續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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