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宋學鵬王瑩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跨域訴訟服務改革十週年」記者會,發布10項典型舉措,集中展現福建法院在拓展跨域訴訟服務範圍、深化服務內涵、延伸服務觸角等方面的有益探索。
這10項典型舉措分別為:福建法院建立刑事裁判財產性判項跨域便民繳納機制,福建法院牽頭成立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聯盟,福建法院研發上線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台,廈門海滄法院全國首創涉台案件執行款「跨座海峽」支付機制,泉州中院聯合八地區聯合八地軍區共建區行政保護協作機制,三明法院建立「跨境·隔空·錯時」異步調審機制,莆田中院與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實現跨層級遠程立案,閩浙四地法院共建廊橋文化遺產保護司法協作機制,閩東北協同發展區建構四地法院共建跨域調解資源與互認台聯合機構互認台。
據了解,2015年1月,泉州法院在全國首創跨域訴訟服務改革,破解異地訴訟難、訴訟累,並迅速在全省推廣。 10年來,福建跨域訴訟服務改革從「點上破冰」到「面上開花」、從破壁探索到系統深化,全省法院累計為當事人提供各類跨域訴訟服務200餘萬件次,大大減輕了群眾訴累,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群眾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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