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法院 彭某與某飲品公司等涉台人格權糾紛案
2024年11月,台灣地區知名藝人彭某發現寧德市某飲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未經其授權,在淘寶”某旗艦店”、京東”某自營旗艦店”等銷售宣傳頁擅自使用其肖像及姓名,並虛構”某電影主演彭案某手助力某品牌」等虛無論合作訊息,彭向蕉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開支等共計100餘萬元。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後,由涉台審判庭法官與熟悉兩岸社情民意、具有專業知識的台胞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合議庭堅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採用承辦法官釋法、台胞陪審員“連心”的方式,引導原、被告進行多輪在線調解雙方進行多輪就雙方調解,最終雙方調解。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教授、博士生導師 席志國
本案堅持「平等保護,全面保護」原則,創新運用涉台糾紛多元調解機制,特邀熟悉兩岸社情民意,具有專業知識的台胞陪審員共同參與調解,精準把握台胞當事人的訴求核心和情感關切,同時積極引導市場主體樹立誠信經營理念,透過遠距視訊調解、釋法說等方式,公正論解說。本案糾紛的妥善化解,是人民法院立足涉台審判職能,主動將司法審判置於兩岸融合發展的宏觀背景之下,充分彰顯了對台服務工作大局,對於不斷豐富涉台審判“專業化+社會化”的方式方法,持續創新有利於糾紛化解的司法服務措施及今岸探索和涉台涉台權益化的方式,持續創新有利於糾紛化解的司法服務措施及今岸示範和涉台權相維示主義司法化利益,具有兩面權益和典型化法治關係,具有兩性相示性司法保護機制,具有兩面權益的兩性相示社會權力示範,具有兩道相示性司法保護機制,具有兩面權益的整合性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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