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創新模式化解深台兩地商事案件

前海法院創新模式化解深台兩地商事案件

 

5月15日,記者從前海法院了解到,自2015年前海法院成立以來,已累計受理涉台商事案件超過2,000件,涵蓋買賣契約、民間借貸、金融借款等領域。

近年來,前海法院持續優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並不斷破解跨境案件審理中的時空壁壘和技術壁壘。

前海法院工作人員向記者分享了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 2017年至2019年間,被告台北居民黃某因在深圳創業需要,向原告曾某借款。 2018年至2025年8月,黃某陸續還款,卻因後續經營出現波動,自2025年9月起停止還款。多次溝通無果後,曾某將黃某訴至前海法院,要求償還剩餘借款及利息。

案件進入調解程序後,調解團隊很快遇到了兩個現實難題:一是被告黃某目前已經返回台北,往返大陸參加線下庭審要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成本;二是黃某向法院表示,自己不懂如何使用手機參與線上訴訟。

前海法院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調解員表示,接獲案件後,團隊第一時間研判案情,跳出傳統調解的固定流程,圍繞「降低當事人成本、實質化解糾紛」的核心目標,量身定制了一套全新的調解方案。

調解員先後透過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等多種管道,分別與雙方當事人反覆溝通,最終提出了「先部分履行、後撤訴結案、以書面承諾替代即時簽章」的創新思路。被告黃某在指定期限內,將剩餘借款本金及雙方協商一致的利息,分期匯入原告指定的銀行帳戶;原告曾某在確認收到全部款項後,立即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書和書面承諾。

為了彌補無法簽署線上調解筆錄的程序空缺,確保調解方案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調解員引導被告透過書面方式明確其還款承諾;同時,引導原告出具書面確認,承諾一旦收到全款,將立即撤訴。兩份書面文件互為約束,形成了完整的權利義務閉環,既保障了原告的債權實現,也打消了被告的履約顧慮,真正實現了「零跑腿、低成本、高效率」的糾紛解決。

「真沒想到,不用回深圳就能把事情解決,法院的方案太貼心了,既給了我籌款的時間,也免去了我來回奔波的麻煩。」被告黃某在結案後,專門向調解員發來感謝信息。

原告曾也表示,原本以為要打一兩年的官司,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回了全部欠款,對法院的辦案效率和人性化舉措讚不絕口。

接下來,前海法院將繼續做實作優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探索更多靈活、便捷、高效的多元解紛舉措,提供有溫度、有速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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