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榕法 法融兩岸| 股權履約遇阻千萬轉讓款這樣兌現!

品質榕法 法融兩岸| 股權履約遇阻千萬轉讓款這樣兌現!

「衷心感謝陳法官及調解員們的公正調解與辛勤付出,幫我順利收回股權轉讓款!」年至古稀的台胞戴某將錦旗遞給福州中院民四庭法官陳雯時,言語間滿是感激。一樁標的千萬餘元的涉台股權轉讓糾紛,透過法院融合多元解紛得到圓滿化解,切實守護台胞合法權益。

千萬股權轉讓引爭議

戴是上世紀90年代來榕投資創業的台商之一,於1993年創立了某電器有限公司。 2023年,已近古稀之年的戴某將某電器公司100%的股權轉讓給某投資公司的股東林某。 2025年4月,戴某與林某簽訂《股權轉讓款還款協議》,確認林某欠付戴某的股權轉讓款共計1,670萬元。在該協議中,雙方就林某所欠股權轉讓款分期還款達成了一致意見。林某依約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股權轉讓款後,卻再未如期支付後續股權轉讓款。無奈之下,戴某遂訴至法院,要求林某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剩餘全部股權轉讓款;而林某認為其中300萬元款項系戴某配合完成稅收考核指標的保證金,支付條件尚未成立。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案件進入二審階段,矛盾依舊難以調和。情急之下,戴某撥通「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電話諮詢求助,希望尋得更優的化解方法。接獲訴求後,法官工作室迅速啟動訴調銜接機制,第一時間對接案件承辦法官。承辦法官綜合研判案情認為,簡單一判了之只能釐清法律權責,無法徹底化解雙方積怨,唯有柔性調解,才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真正實質性化解糾紛。

跨界聯合調解止紛爭

為精準破解矛盾壁壘,法院創​​新組成「台胞調解員+ 商會調解員」跨界聯合調解隊伍,開展分層分類精準調處。依托同源鄉情,台胞調解員結合在榕創業親身經歷,拉近溝通距離,耐心勸導戴某珍惜兩岸融合發展機遇,理性化解分歧;立足商事實際,商會調解員圍繞企業長遠經營、商業信用建設,引導林某正視履約責任、謀求互利共贏。承辦法官緊扣案件爭議焦點,細緻剖析訴訟風險、時間成本與對抗弊端,用法理釋疑、以情理攻心。經過多輪線上線下同步調解、背靠背耐心疏導,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方案,約定林某向戴某支付剩餘股權轉讓款等400餘萬元。

「調解+執前扣劃」促進履行

調解協議順利達成,全新的履行難題卻又隨之而來。案件一審階段,戴某已依法申請凍結林某銀行存款191萬元,而林某短期內無力另行籌措等額資金,堅持需從凍結帳戶優先付款。「應付款項必須從該凍結帳戶中優先扣劃,否則調解協議難以履行。」林某如是說。「我雖同意該款項從該凍結帳戶中優先扣劃,但必須扣劃後才可解凍。」戴某為難道。

雙方再度陷入僵持。立足雙方實際訴求,承辦法官審慎核查案情與財產狀況,確認涉案凍結帳戶無其他關聯執行案件,執前扣劃不會損害第三方債權權益,且雙方均同意從保全帳戶優先兌付案款。依據有關規定,可由法院作出執行立案前保全扣劃措施。此措施可使債權人在不解除保全措施的情況下盡快實現債權,債務人亦可在不產生執行成本和不影響徵信的情況下履行債務,符合雙方利益需求,既保障債權人及時兌現勝訴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於是,承辦法官立即與一審執行法官取得聯繫,確認相關扣劃事宜可操作後,立即作出執前扣劃裁定書,由一審法院協助執行。僅僅用時5日,戴就收到了191萬元扣帳款項。 4月13日,林某主動提前結清剩餘210餘萬元全部款項,這場拉鋸已久的涉台胞大額糾紛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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