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事局涉台海事糾紛解決機制獲得國家部會認可

廈門海事局涉台海事糾紛解決機制獲得國家部會認可

福建是台胞登陸“第一家園”,涉台船員勞務、海上交通事故、運輸合約等海事糾紛多發,解紛需求大、牽涉主體多。廈門海事局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及先行示範作用,主導探討涉台海事糾紛多元解決模式,完善涉台海事法律服務體系。

豐富涉台海事公共法律服務矩陣

在海絲法務區設服務窗口,設立「連心會客室」「圓桌調解室」等閩台特色調解室。在五通客運碼頭、國際郵輪中心、廈門自貿片區台商服務中心等台胞台商聚集區設立5個服務驛站,實體化運作。

整合海事行政、司法行政、審判、仲裁、產業調解組織等多方資源,擴充調解員隊伍至60名,其中吸收台胞調解員30名。

建構「調仲訴」多元便捷銜接機制

與廈門仲裁委、中國海仲海絲仲裁中心、海絲國際仲裁促進中心等仲裁機構與服務組織協作對接,加強與台灣中華仲裁協會等互動協作,創新「海事調解+海事仲裁」模式,探討「海事調查—調解—仲裁」爭議解決一站式服務,落地涉台海上爭議問題海事爭議糾紛「多元公益」快速公益公益利」案件,推動公益。

打造兩岸群眾的海事普法陣地

會同廈門自貿委、廈門市人社局,建立海峽兩岸聯合培養國際郵輪船員權益保障機制,面向兩岸航運人才提供「培訓-考試-實習-就業-權益保障」全鏈條培養、公共法律服務與職業權益保障機制,吸引台胞來保障培訓、取證、實習、就業。
已為21期「兩岸聯合培養國際郵輪船員培訓班」近500名青年學員開展船員解紛及權益保障公益宣講,組織轄區航運企業開展「走進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主題普法宣傳及參觀20餘場,覆蓋兩岸民眾超過3000人次。

建立「連動調解+司法確認」機制

與廈門海事法院建立「連動調解+司法確認」一體化機制,重點用於涉台船員外派、水上交通事故等行業糾紛調解,聯合推動糾紛各方達成調解協議,對經依法設立的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併申請司法確認的,由海事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調解,破解協議並申請司法確認的,由海事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破解調解協議履約難效。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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