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兩岸人員往來 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1月1日起實施

事關兩岸人員往來!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1月1日起實施

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記者任沁沁)記者6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該局緊扣兩岸融合髮展示範區建設規劃,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在便利台胞往來方面,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台胞來閩實現「想來即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天縮短至5個工作天。

事關兩岸人員往來 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1月1日起實施

在便利閩台人員及船舶通行方面,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資訊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資訊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線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

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面,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在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方面,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在閩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諮詢、業務辦理等政務服務;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事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十項措施對服務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下一步,該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創新優化往來台灣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積極主動服務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兩岸人員往來更加便捷,通關通行更加順暢,台胞在大陸生活發展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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