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18地法院建立協調機制 妥善化解涉台民商事糾紛

全國18地法院建立協調機制 妥善化解涉台民商事糾紛

最高法院14日發布台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據悉,全國已有18地法院建立涉台糾紛協調化解機制,透過聘請有一定知名度的台胞人士參與調解,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涉台民商事糾紛。

最高法指出,法院堅持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發展機會平等,強化對台灣同胞的依法全面平等保護,維護台灣同胞平等訴訟權利,對台灣同胞在大陸享有國家各項政策優惠、補貼、獎勵、激勵、准入等同等待遇過程中遇到的糾紛及時提供司法救濟,切實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要求。

全國18地法院建立協調機制 妥善化解涉台民商事糾紛

同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在涉台案件審判中,各地法院牢固樹立產權保護理念,依法保障台灣同胞在大陸的投資安全、財產安全;依法慎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和限制出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台灣同胞、台資企業正常生活、經營的不利影響。

為更滿足台灣同胞多層次多元的解紛需求,盡量提升解紛效能,法院也大力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構。目前,北京、天津、福建等18地法院與地方台辦建立了涉台糾紛協調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功能。依托該機制,許多有經驗、有一定知名度的台胞人士、企業家以及懂經濟、懂法律、懂管理的各界人士,參與到涉台糾紛化解中來,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涉台民商事糾紛。

這次發布的案例,主要來自北京、天津、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六個涉台案件較多的省市。從內容上看,涵蓋同等待遇、智慧財產權保護、慎用強制措施、智慧司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糾紛多元化解等多個方面,突顯了法院在辦理涉台案件時強化全面平等保護、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堅持提供優質訴訟服務等特性。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高健

編輯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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