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審判閩法先行 潮平岸闊繪「楓」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優化涉台民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及本省實施意見,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涉台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等相關要求以及有關司法惠台政策精神,結合我省法院2024年「涉台司法服務品質提升年」工作要求,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建立健全涉台民商事糾紛一體化調處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致力以涉台司法工作現代化支撐與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福建實務。

《意見》明確,把「兩岸一家親」理念融入涉台司法工作,以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為主線,有效預防化解涉台矛盾糾紛為目標,依法保護台胞台企合法利益訴求為重點,堅持能動司法、平等保護、依法維權,積極整合資源,創新服務管理,完善司法政策和配套舉措,服務、保障、促進兩岸融合示範區建設向更廣領域、更高程度、更深層邁進。

《意見》聚焦四個面向重點提出13條具體措施,強調聚焦專業化審判,推動涉台民商事糾紛實質化解。實施案件繁簡分流、深化涉台民商事糾紛「分調裁」機制,最大程度降低台胞台企台屬糾紛解決成本。著力訴前分流,強化訴中協調,提升調解的自動履行率,重視判後釋法工作,實現訴前、訴中、判後全流程協調。推動加強涉台產業性、專門調解組織建設,設立涉台矛盾糾紛調解室,建立定員、定點、定期聯繫指導制度,聘任、培樹、壯大台胞陪審員、台胞調解員「兩支隊伍”,透過個案教學、觀摩庭審、駐庭調解等方式提升“兩隊”司法能力。

要聚焦多元化調解,加強台胞台企權益保護。深化涉台案件訴調對接機制。堅持調解優先、加強訴訟協調,整合相關資源,推動多元調處。主動加強與各級台辦、台聯、仲裁機構等組織的溝通聯動,建立健全會商、研判機制,成立涉台民商事糾紛一站式調處中心、台企司法服務聯絡點、涉台法官工作室,統一指導、協調轄區內涉台民商事糾紛調處銜接工作。建立台商台企權益保障聯絡點,加強台商台企合規經營指導。推廣由各方力量組成的一支調解隊伍,直通法院、台辦、台聯的一條“快速通道”,N種法律服務方式構成的“1+1+N”訴源治理模式,切實推動涉台案件訴源治理。

要聚焦智慧化服務,創新惠台能動司法措施。對接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統一送達平台、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平台等網站、APP、微信小程式以及公眾號,透過「指尖立案」「雲端調解」等服務,打造雲端調處一體化服務平台。整合各級人民法院涉台民商事糾紛一體化調處舉措,探討建立涉台民商事糾紛一體化調處資訊共享平台。

要聚焦協同化連動,整合跨單位多部門力量。實施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參與調處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聯絡員參加聯席會議,交流經驗做法,處理意見建議,共同研究制度性措施。健全重大事項溝通協調制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最大程度地減少不穩定因素。健全情況資訊交流通報制度,做好涉台調處案件的專項司法數據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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