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及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廈門庭審中心就共建涉台糾紛解決協同機制舉行簽約儀式。
根據共建涉台糾紛解決協同機制架構協議,海滄法院將與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廈門庭審中心建構以跨業務協同為核心、科技融合應用為抓手、資源共享共用為特色的涉台糾紛解決協同工作平台。透過「司法+仲裁+調解」多元協同的工作模式,聚合雙方資源力量推動涉台矛盾糾紛多元、高效、快速化解,協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依托協同機制,雙方也將在調往涉台爭議糾紛、涉台司法服務、涉台司法與仲裁研究、涉案司法與仲裁交流、涉立法律人才培育等領域合作。
據悉,涉台糾紛解決協同機制的建立是海滄法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和福建省、廈門市有關文件精神,完善涉台司法服務、打造大陸涉台司法服務優選的具體措施。
未來,海滄法院將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充分發揮涉台審判、服務、研究、交流、宣傳展示功能,努力為優化涉台營商環境、服務保障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中國台灣網、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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