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中院高效率調解,涉台商事糾紛一朝化解

三亞中院攜手三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透過遠端線上方式,僅用時30天,就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台商事糾紛二審案件。

這起案件的主角梁某,是來自我國台灣地區的居民,他在海南某處經營一片果園、苗圃和育種基地。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梁某決定告老還鄉,便將部分土地經營權及地上財產轉讓給朋友徐某。然而,由於合約約定不明,雙方在交接時產生了巨大爭議,導致部分土地閒置、園區荒廢,雙方經濟損失慘重。梁某無奈之下將徐某訴至法院。

今年8月末,這起案件被送到了三亞中院。承辦法官在審閱卷宗資料時,敏銳地意識到這起糾紛如果繼續拖延下去,將會為當事人帶來更大的損失,同時也會造成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於是,法官迅速將該案推至三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並詳細介紹了案情和調解要點。

9月初,調解中心受理後,立即指派了一名熟悉土地糾紛相關法令且經驗豐富的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員透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為當事人解讀法律法規,了解各方訴求,並制定了詳細的調解方案。然而,由於雙方積怨已久,訴求差距太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困難,承辦法官和調解員並沒有放棄。他們反覆梳理案情,找出爭議癥結點,對調解方案進行了修改,以進一步縮小當事人之間的訴求差距。 9月底,他們透過三亞中院線上糾紛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與當事人進行了「面對面」的協商。在深入講清事理、剖析情理、闡明法理的基礎上,他們成功促成了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於次日履行完畢相應款項的給付義務。

這次調解的成功,不僅節省了司法資源,降低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也為糾紛各方提供了最適解決方式。同時,也根治了涉案土地資源長期閒置的問題,提高了農地使用率。

三亞中院在司法實務上始終秉持「辦案就是治理」的能動司法理念,不斷拓展涉港澳台糾紛的多元解紛機制。這次調解的成功,正是三亞中院與三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協同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另一個典範。未來,三亞中院將持續為推動海南自貿港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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