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湖里區:以「五個一」興建涉台糾紛化解中心

廈門湖里區:以「五個一」興建涉台糾紛化解中心

 

廈門市湖里區涉台糾紛化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儀式上,湖裡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郭順強對做好涉台調解工作提出了5點要求:
抓實一個調解中心。在紮實進行涉台糾紛調解的同時,積極拓展中心功能,進一步匯聚司法行政、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資源,提供糾紛調解、法律諮詢、公證、普法宣傳等綜合性服務。
形成一個調解網絡。一是依托街道調委會、社區調委會、網格調解室,發揮台胞調解員、台胞主任助理在化解涉台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二是發揮台青創業基地調解工作室、宸鴻科技調委會、台胞個人調解工作室的示範帶動作用,不斷擴大行業專業性調解的覆蓋面。
建強一個調解專家庫。在聘請台屬、台屬擔任中心調解員的基礎上,不斷吸收具備法律專業能力、熟悉兩岸法律事務、具有一定涉台工作經驗和調解經驗的人才,建強調解專家庫。
建立一體化工作機制。本中心開設服務窗口、服務專線,統一受理調解申請、法律訴求,中心依爭議情況自行組織調解或指派適合的調解組織、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各調解組織、調解工作室調解中遇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可提交調解中心組織調解或共同進行調解。涉及法律諮詢服務、公證服務等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由中心銜接相關單位提供服務。
強化一系列工作保障。要強化工作專班,推進工作體系建置。要依照規範化調解組織建設標準,制定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架構,依法依規進行調解工作。要加強運作保障,中心為主負責窗口接待,調解員實施花名冊管理,納入區街調解培訓計劃,調解員補貼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健立和完善工作獎勵機制,要強化工作宣傳,重點宣傳服務管道、典型案例、工作經驗等。
據了解,2023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提出要擴大台胞社會參與,鼓勵台胞擔任仲裁員、調解員、民眾陪審員、民眾監督員、檢察聯絡員及司法輔助人員等,參與福建法治建設;要完善涉台司法服務,為台胞台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不斷完善涉台法律服務。省委會、市委、區會對如何落實該《意見》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
此次成立湖裡區涉台糾紛化解中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優化該區涉台矛盾糾紛化解處置工作的重要措施。
下一步,湖里區將依照「五個一」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推動涉台糾紛化解工作走深走實。 (林林林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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