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動涉台司法創新發展
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布以來,福建各級法院、檢察院立足對台獨特優勢,著力先行先試,不斷完善涉台案件審判、兩岸司法互助等機制,持續推動涉台司法創新發展。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金銀牆1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法院工作報告時指出,2024年,福建聚焦台胞台企所需所盼,開展“涉台司法服務品質提升年」行動,辦結涉台案件1072件、司法互助案件3137件。
去年,福建建立健全涉台糾紛整合調處機制,依托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務網,設立8個雲端調處中心,涉台案件調撤數年增17%;發揮551名台胞調解員、陪審員等的作用,以同鄉同音促成握手言和;深化涉台文物及文化遺產司法保護,設立15個保護點,泉州中院妥善審理「洪氏大宗祠」物權糾紛案,守護兩岸宗親血脈親情;平潭法院設立涉台司法服務專區,興建「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台」。
2024年,廈門海事法院審結大陸首例涉台灣地區公法人民事案件,金門縣政府主動選擇在大陸法院提起訴訟,體現了台灣同胞對大陸司法的認同與信任。
福建涉台檢察品牌也持續「擦亮」。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侯建軍介紹,福建檢察機關深入落實涉台檢察17條舉措,依法平等保護台胞台企合法權益,辦理涉台案件97件;全面推廣「一室多員」工作機制,新聘129名台胞擔任檢察聯絡人、聽證官等,拓寬其參與檢察工作的途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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