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擱置14年的房屋買賣糾紛,疊加兩岸送達、權屬爭議、土地性質等難題,矛盾錯綜複雜。近日,老河口市法院洪山嘴法庭秉持實質解紛理念,以耐心、細心、匠心破解多重僵局,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履約過戶,讓一紙陳年承諾跨越海峽,最終化作圓滿悠揚的兩岸和音。
本案當事人董大姊早年定居台灣,戶籍已於今年初正式遷入台灣。 14年前,她經中間人介紹,將自己位於老河口市的自有房屋出售給尚大姐,雙方自願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尚大姐隨即入住至今。
十餘年間,雙方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部分款項收支也僅憑中間人對接,無清晰書面憑證,為後續糾紛埋下巨大隱患。
時隔多年,房屋權屬遲遲未落地,尚大姊權益始終處於不確定狀態。為徹底釐清產權,尚大姊一紙訴狀訴至洪山嘴法庭,請董大姊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得知被訴後,早已定居台灣的董大姊專程返鄉應訴,一場跨越海峽、積壓14年的陳年糾紛正式擺上檯面。
案件審理初期,多重爭議交織疊加,讓判決與執行都面臨重重阻礙。款項認定上,尚大姐主張簽約當日已支付30萬元購房款,後續經中間人轉交8萬元尾款,全程有理有據;但董大姐全盤否認收款事實,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更棘手的是,案涉房屋為董大姊與其台灣籍丈夫的夫妻共有財產,權屬涉及跨國共有主體。加之董大姊辦完戶籍遷移手續後即將返台,一旦離境,案件後續審理、保全、調解、執行都將面臨極大困境,簡單一紙判決不僅無法定分止爭,還極可能導致案件執行落空、雙方當事權權益懸空。
為實質化解糾紛,法庭辦案人員摒棄僵化審判思維,堅持調解優先、情理法理兼顧,開啟多輪耐心疏導工作。
辦案人員逐一整理14年交易細節、核對書面協議與收款憑證,向董大姐釋法明理,明確其親筆出具的30萬元收條具備法律效力,理應認可收款事實。同時向尚大姊釐清法律邊界,告知中間人無授權代收款項,8萬元尾款流轉有瑕疵,可另行依法維權,當下需依規補足對應款項。
在辦案人員反覆溝通、分工調和下,雙方初步達成調解意向:尚大姐願補足8萬元款項,董大姐徵得丈夫同意後配合辦理過戶,相關過戶稅費、訴訟保全費由尚大姐承擔。
以為糾紛就此落幕,新的難題卻突然出現。
簽約前夕,尚大姐發現案涉房屋土地為劃撥性質,過戶需繳納一筆高額土地出讓金,突如其來的大額支出讓尚大姐難以接受,堅決拒絕簽署調解協議,好不容易打通的調解通道再次中斷。
面對再起的矛盾、僵持的局面,辦案人員沒有輕言放棄,再次組織雙方座談協商,兼顧雙方實際困難與公平原則,反覆溝通出讓金分擔方案,耐心疏導雙方換位思考。
最終,在法庭的居中協調下,雙方達成最優解決方案:土地出讓金由董大姐承擔三分之二、尚大姐承擔三分之一。
心結徹底解開,爭議全面化解,雙方順利簽署調解協議。 7月8日,辦案人員陪同雙方前往不動產登記部門,現場協調解決過戶流程中的各類問題,全程跟進協助辦理。當晚,雙方在法庭幹警的全程見證下,足額結清所有款項,全部義務履行到位。
隔天上午,圓滿解決心頭瑣事的董大姊安心啟程返回台灣,跨越海峽的牽掛徹底落地;尚大姐順利領取夢寐以求的不動產權證書,14年懸而未決的安居心願終於圓滿實現。
小小法庭如客輪,承載董大姊再次回鄉的心願。洪山嘴法庭的幹警們願深耕基層,始終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柔性司法化解剛性矛盾,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民心案,讓這份鄉愁在遊子回家時盡情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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