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婦」連結聚合力,「和馨」調解暖家事
為實際強化婦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司法保障,進一步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訴調對接連動機制。 2026年5月,萬榮縣人民法院聯合縣婦聯專門設立了婚姻家庭特色“和馨調解室”,對婚姻家庭糾紛實行委派婦聯調解,法院員額法官、調解員專業指導,透過情理疏導與法律釋明相結合的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最高限度牢築婦女、未成年人權保護防線。
近日,萬榮法院將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委派至縣婦聯婚姻家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工作,法院提供法律指導、協同參與聯合調解,成功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案件基本狀況
原告孫某(女)與被告裴某(男)登記結婚後,先後生育一對雙胞胎女兒與一個男孩。雙方因婚前缺乏了解,在婚姻期間常因生活瑣事爭吵不斷,現已分居三年之久,原告認為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收到案件後,立案工作人員考慮到該案系婚姻家庭糾紛,涉及三名未成年人子女的扶養、探視及未來成長問題,法律關係明確但情感因素複雜。為最大程度減少當事人對立情緒、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保護未成年合法權益,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立案工作人員決定,首先透過「總對總」線上訴調機制,將其委派至縣婦聯婚姻家庭調委會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

接獲委派後,縣婦聯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權益部負責人聶雅芳擔任本案的調解工作。婦聯本著維護家庭完整、勸導夫妻和好的初衷,多次對雙方進行情理疏導、勸說維繫婚姻,但雙方對立情緒較深,均無和好的意願,僅就未成年人子女撫養權歸屬爭議較大,調解和好未果。
隨後,婦聯主動對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調解員李煥金,邀請員額法官共同介入。原告委託訴訟代理人協助當事人整理案件事實、完善整理證據資料,針對雙方爭議的未成年人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權問題,繼續進行聯合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員額法官發揮專業優勢,全程為調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導,耐心傾聽雙方訴求,梳理雙方工作狀況、居住條件、陪伴時間、教育照料能力等實際情況,細緻釋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於離婚子女撫養的相關法律規定,糾正當事人“爭奪撫養權就是愛孩子”的錯誤認知,引導雙方關係問題。
調解員李煥金從孩子成長、教育陪伴、心理健康角度出發,以親情為切入點開展心理疏導與情理勸導,勸說雙方摒棄對立情緒,共同為孩子營造穩定、溫暖的成長環境。

調解結果

經過多輪耐心溝通、情理兼顧的細緻調解,雙方當事人情緒逐步平復,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就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等核心內容達成共識,雙方對調解結果均表示認可滿意,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家事案件不只非評判,更關乎孩童成長、家庭維繫,萬榮法院將持續深化「法院+婦聯」家事糾紛連結調解模式,常態化開展家事矛盾前置化解工作,以柔性方式化解尖銳矛盾,用心守護未成年人、婦女合法權益。
通訊員:馮峰
文章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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