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糾紛馬上解匯聚合力繪「楓」景

涉台糾紛馬上解匯聚合力繪「楓」景

近日,馬尾法院聯合區台港澳辦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台糾紛,「法官+調解員」涉台糾紛調解機制再次發揮「1+1>2」的作用,把矛盾轉化成治理「楓」景。

案情回顧

據悉,原告某科技公司是台灣企業,與某集團長期存在合作關係。2018年,雙方簽訂《設備採購合約》,被告向原告購買了物理氣相沉積設備、化學氣相沉積設備各一套,合計510萬美元,雙方約定按「預付款30%+開箱付款60%+驗收付款5%+保修期滿付款5%」的進度結清款項,被告陸續付款459萬美元,餘51萬美元未支付。原告公司催款無果就一紙訴狀訴至馬尾法院,要求被告還款並支付利息。

調解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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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後發現該案爭議不大,可以嘗試調解,遂分別電話聯繫了原被告雙方。

涉台糾紛馬上解匯聚合力繪「楓」景

承辦法官抓住了雙方願意調解這一關鍵信號,立即通知雙方至馬尾法院設立在區港澳台辦的「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開展「面對面」調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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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引進區台港澳辦特邀調解員與法官共同開展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最終同意「被告於12月22日前一次性付清剩餘款項,原告免除利息」的調解方案,並在法官工作室簽訂了調解協議,就此該糾紛得到徹底化解。

尺素傳情,兩岸情深。馬尾法院始終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依托“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充分發揮“駐點法官+台港澳辦特邀調解員+台胞特邀調解員”的“1+1+ 1」涉台糾紛調解團隊機制,把兩岸企業的小衝突繪成雙贏多贏共贏的大「楓」景。

文章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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